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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紫绮与文强关系曝光(2)

编辑:小男2014-10-10 13:57:42

  王紫绮与文强关系曝光

  1994年以来,王紫绮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钟光玉、陶铭古等80余人,先后在渝中区开设靓点等8个卖淫场所,组织、强迫妇女卖淫,非法聚敛钱财。

  王紫绮的致富史就是一部压榨重庆姐妹肉体和灵魂并创造黑恶势力需要的资金的历史,从而揭开重庆黑社会掠夺财富,建立经济基础的本质,虽然她们用极高的金钱收入诱惑小姐,理论上呈现出自愿的假象,实际上就是威逼胁迫。

  被逮捕

  2009年8月7日晚11时许,重庆市渝中区警方组织200余名警察,对位于大溪沟的“亮点”会所,发动突袭,一举捣毁了该犯罪团伙。经过2个多月的追捕,以王紫绮、陶铭古,钟光玉等三人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成员50余人,全部被抓获。

文强

文强

  与文强关系

  2009年11月,有网友发网帖称,“三姐”王紫绮只是“亮点”的实际管理人,而“亮点”最大的股东就是文强。对这一点,也有媒体作过一些报道。那篇网帖作者称,“亮点”每年年底开联欢会,文强都会到场,而公司的其他干部也会到场。不过,网帖没有披露文强是如何在背后操控和运作“亮点”的。而王紫绮被传是文强的二奶的消息尚未得到有关方面的证实。都是女人,为什么她却不能了解女人的痛楚,让众多妇女做这些痛不欲生的事呢?

  从市检察院传出消息称,市检五分院已对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的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9项罪名提起公诉。此案初步定于3月2日(下周二)在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紫绮姐妹开设9个卖淫场所

  据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重庆市多个地方开设了9个卖淫场所,包括了“大名鼎鼎”的亮点宾馆。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方称,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王紫绮组织就非法聚敛人民币共计1亿余元。该组织还先后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掩饰犯罪所得。

王紫绮被抓

王紫绮被抓

  劳务市场诱骗数百人卖淫

  据了解,该组织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为了“收服”这些被骗女性,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多种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重伤或轻伤。

  拉拢腐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

  为使该组织及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受查处,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开设的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在文强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曾指控,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一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于2005年至2009年期间,为王紫绮的“亮点”提供非法保护,纵容王紫绮进行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陈涛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绮所送的1.9万元。

王紫绮犯罪关系网

王紫绮犯罪关系网

  指控王紫绮涉黑组织9宗罪

  检方透露,该案是重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市检五分院专案组审查案卷材料136本,并追诉了2名被告人及1起漏罪,最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9项罪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的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九项罪名,向市五中院依法提起公诉。

重庆女黑老大王紫绮伏法曾是文强二奶

  组织卖淫获利上亿元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市内多个地方开设了包括“亮点”在内的9个卖淫场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结构严密,成员固定,通过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该组织就非法聚敛钱财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

  强迫卖淫致19人伤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卖淫场所,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共造成19人轻重伤的严重后果。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多个场所的卖淫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文强

文强

  “亮点”保护伞是陈涛

  此前坊间曾传闻,文强遥控重庆最大色情场所“亮点”。去年11月,又传出消息称,“亮点”女老板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今年2月2日文强受审时,揭示的“亮点”保护伞却不是文强,而是与文强一同受审的陈涛。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便利,为王紫绮的“亮点”茶楼、颢懿哉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该团伙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文强案庭审的第4天晚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王紫绮的口供。她称,为了获得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人民币1.9万元。除送钱外,陈涛还曾打电话让她提供小姐,陈涛对此当庭予以否认。

王紫绮等涉黑案昨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王紫绮的口供还称,陈涛不仅让自己找小姐,还曾帮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要过小姐。对此,陈涛同样予以否认。他解释: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当时王紫绮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两人都是“亮点”茶楼的。饭后,几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厅遇见了黄代强。后来有一天,他接到了黄代强的电话,说他正在和文强一起唱歌,让他帮忙把那个高个子女孩叫出来耍。陈涛辩称,他当时并不知道高个子女孩就是小姐。

  王紫绮供述,2008年,陈涛曾对她提示,现在上面查得凶,对“亮点”的举报很多,让她们收敛一点。对此,陈涛当庭表示“没有这事”。据悉,陈涛被控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3项罪名。

标签:王紫绮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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