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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2小时连杀6人获死刑 法院“拒绝”轻判(3)

编辑:小男2013-07-24 11:12:11

    曾有前科杀人因情变

    去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杨瑞喜骑摩托车到达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薛某家。杨瑞喜事后供述,他曾和薛某的姐姐同居4年。2010年,薛某的姐姐提出分手,杨瑞喜放不下一直纠缠。为此薛某和表弟俞某打了杨瑞喜。

    “他姐嫁给我后,他就老捣乱,2010年,为了让他姐和我分手,他把我打了。我对他姐有多好,我语言都表达不出来。”说完,杨瑞喜“哼”了一声。

    案发当天进入院子后,杨瑞喜只看到了薛某的19岁女儿小薛和她的同学刘敏,杨瑞喜说要找薛某,受惊吓的小薛称父亲不在家,杨瑞喜转而将尖刀对准小薛刺击。一旁的刘敏欲夺门而出,杨瑞喜又持尖刀刺向刘敏。

    中刀的刘敏跑出大门,大喊“快救我,杀人了”,但只跑了大约四五十米,就捂着鲜血不断涌出的胸口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此时,杨瑞喜已骑着摩托车离去,赶往20多公里外大华山镇大峪子村。

    到了大峪子村,杨瑞喜先去寻找前任村支书刘某。大峪子村是杨瑞喜的老家,他从小在村里长大。1990年,杨瑞喜结婚的时候,他家里有十几亩桃树林,还经营着村里的杂货店,因为脑子活泛,生意一直很好,一年近万元的收入让不少乡亲眼红。结婚没几年,杨瑞喜就有了两个儿子。

    杨瑞喜的杂货店一直经营到2003年,这一年,杨瑞喜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0个月。他出狱后,和妻子离了婚。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就是刘某。刘某是杨瑞喜的远房亲戚,杨瑞喜当年在村里经营杂货店时,刘某是村支书,两家关系一直都不错。杨瑞喜不在家的时候,刘某经常去杨瑞喜的杂货店,找杨瑞喜的妻子唠家常。

    渐渐地,村里传起了杨瑞喜妻子和刘某的闲话。2001年年底,杨瑞喜去外地进货,刘某媳妇带着自家的几个亲戚来到杨瑞喜的店里,和杨瑞喜的妻子骂了起来,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进货回来的杨瑞喜看见媳妇受了委屈,跑到刘家去理论。

    “他媳妇先把我媳妇打了,我找他理论去,又把我打了。”杨瑞喜说。“你带凶器了吗?”公诉人问。“我带着刀子了,挥了那么一下,不知道扎着没扎着。”杨瑞喜说。2003年杨瑞喜因此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0个月。

    杀人凶残受审冷笑

    距第一场血案仅两小时之后,杨瑞喜便骑摩托车来到大峪子村,在村东加油站附近,刘某带着3岁的孙子刚从平谷城区坐公交车回来,他的家就在加油站的斜对面。当刘某走到加油站西侧20多米时,就见到杨瑞喜拿着尖刀冲了过来。

    目击的村民说,当时刘某就喊了句让孙子快跑,第二句话还没说出口,杨瑞喜就一刀捅在了刘某的胸口上。周围空地上打牌的人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只见刘某当时用手抓住了刀子,但未料杨瑞喜另一只手里还有一把刀,于是再次扎向刘某。“后背四刀,软肋一刀。”杨瑞喜在法庭上能清楚地回忆起每个被害人被扎的部位和刀数。

    将刘某捅死后,杨瑞喜骑上摩托车迅速离开,未曾想到的是,他又冲进村西路口的振兴超市内,向超市老板张某和其妻连扎数刀;之后又将张某之父当场杀死。张某及其妻子随即被送往平谷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张某的母亲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儿,避过了这场凶案。

    杨瑞喜说,1990年他在村里经营食杂店。同村张某也经营食杂店,两人还曾一起伙着进货,关系还不错。1991年,张某让杨瑞喜捎货,杨瑞喜把货捎来,张某说抵了之前欠他的200多元烟酒钱。“我和他理论,他打了我一顿。”杨瑞喜说,打得不重,可大家都在村里混,这让他很没面子。这次打架,杨瑞喜记了20多年。

    杨瑞喜杀人后警方部署警力在事发周边道路上堵截追查,同时锁定杨瑞喜,并用各种技术手段追踪。其中一路警察追踪到峪口一带时,在公路上发现了骑摩托车的杨瑞喜,“他被抓时满脸是血”。

    法庭上,辩护人问杨瑞喜的大哥是否有精神病史,杨瑞喜说有。“不过他也没杀人呐。”说完,杨瑞喜冷笑了一声。

    这样的杀人犯,无疑是人人得而诛之,法律是公正的,犯法有成本,下手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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