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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2小时连杀6人获死刑 法院“拒绝”轻判

编辑:小男2013-07-24 11:12:11

北京男子2小时连杀6人获死刑 法院“拒绝”轻判

杀人男子:杨瑞喜

    一起连杀六人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到底是何原因让你凶犯如此的残忍,近日,这起杀人案在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6名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杀人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死亡名单”中2人遇害

    47岁的杨瑞喜是北京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农民,2003年4月2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在杨瑞喜心中有一份他自己拟定的“死亡黑名单”,上面包括薛某等6人。按他自己理解的恩怨,这6个人都和他有仇。

    法院查明,2012年8月17日7时许,杨瑞喜携带3把尖刀,驾驶摩托车在平谷区内伺机报复、杀人。当日9时许,杨瑞喜来到薛某的住处,欲将薛某杀害。因薛某不在,杨瑞喜遂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将其杀死,并还将在场的薛某女儿同学杀害。两小时后,杨瑞喜驾驶摩托车来到平谷区大峪子村,将58岁的刘某杀害,然后又到同村大华山一超市内,将49岁的张某杀害,并将前来劝阻的张某84岁的父亲及张某26岁的妻子杀死。

    作案当天11时30分许,杨瑞喜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6名死者中,有2人在杨瑞喜的“死亡名单”中。

    此外,法院还查明,在案发前两日,杨瑞喜曾分别赶往“死亡名单”中涉及的其他人的住处行凶,因故未能得逞。

    法院“拒绝”轻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瑞喜虽有人格障碍,但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不能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对于受害方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涉及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不予支持。民事赔偿中所提丧葬费诉请,法院根据政府相关最新统计数据依法予以判赔。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以下为4月份的庭审现场报道:

    “他们把我欺负的没有活路了,我要下地狱,就要拽一帮人一块儿下地狱。”4月23日上午,平谷区大峪子村人杨瑞喜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在觉得自己人生无望的时候,列出了一生中与他“积怨”的6个人,然后怀揣3把尖刀,骑着摩托车奔往一处处杀人地点,在2个多小时内连杀6人。当天受审时,杨瑞喜毫无悔意,甚至以冷笑对答庭上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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