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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后滋事 云南法院判首例“禁酒令”

编辑:小男2013-04-02 09:31:31

一男子酒后滋事 云南法院判首例“禁酒令”

杨胜华呆在自己的家里

一男子酒后滋事 云南法院判首例“禁酒令”

写有“禁止饮酒”的判决书

  最近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判决了一起有意义的案子,法院判决杨胜华在两年之内不许喝酒,这是云南首例真正意义上的“禁酒令”开始执行。杨胜华也由此开始了自己两年的禁酒生活。

  父亲将喷香的米酒倾出酒壶,倒进酒盅,就着花生米一口喝尽。空杯子与桌面相碰,发出一声响,杨胜华不由自主地使劲儿咽了口唾沫,端起自己的茶杯,抿了口浓茶。

  法院禁止令之下,喝茶代替了喝酒

  “想喝酒的时候只能喝茶。如果喝酒,就要被收监,不值得。”

  “不能喝酒了,已经7个多月没有喝酒了,我现在完全可以不喝酒。”杨胜华看到父亲的酒杯,还是忍住了。他快速吃完了碗里的饭,离开了饭桌。

  从3月26日到28日这几天,杨胜华一点儿也不想多说话。经过3天的沟通,跟记者熟悉之后,他才简单地说了点儿自己的家庭情况。“现在没有钱了,得尽快做自己的生意。”

  说起大关县法院3月4日对他的判决,杨胜华表示服判,没有上诉。他说,3月18日,自己被关押了7个多月后,从县看守所放出来了。出来时,法院的人告诉他到社区和派出所去矫正,并宣传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将《大关县人民法院社区矫正人员告知书》念了一遍,要求他到司法所报到。

  从看守所出来了,杨胜华感觉特别高兴,但没有忘记法院的要求。3月25日,杨胜华来到高桥镇司法所报到,开始了作为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

  杨胜华的家就在镇政府所在的街道上,位于核心区域,现在,杨胜华和哥哥正在筹建一栋作商铺用的4层小楼,现在已经建到了第3层。

  “进看守所以前,我每天可以喝二三两酒。”杨胜华说,从看守所出来后,知道法院禁止他喝酒,就没敢再喝酒了。现在,他每天在家里帮助父亲做饭,或者帮助父亲打理生意。“想喝酒的时候只能喝茶。如果喝酒,就要被收监,关在里面没有自由,不值得。”

  “喝酒不仅自己难过,还伤害了亲戚朋友、邻居,想着就难受……”说着,杨胜华有些哽咽。他说,他每周打电话与社区管教干部交流思想,谈心、谈苦恼的事情,“相信我在帮助和教育下,一步一步会好起来的。”

  首例“禁酒令”是怎样产生的

  “杨胜华醉酒后随意拦截、辱骂、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饮酒。”

  “我跟女朋友闹矛盾,心里越想越生气,就喝酒。先后喝了4杯酒,后来就闹事了。”杨胜华谈起自己的事,很是后悔。

  2012年8月初,杨胜华与生活在一起的女朋友闹了矛盾。因为心情不好,8月3日晚上,他喝了3杯泡酒后,到一家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用刀去割自己的胸口。这时,他看到一辆中型货车路过,因为街道窄,他往路中间一站,就把货车拦停了,“叫货车司机买烟给我抽”。后来,他又喝了一杯酒,意识便模糊起来,“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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