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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地铁吃面 网友拍摄被当头“砸面”

编辑:小男2013-03-29 09:43:32

女子地铁吃面 网友拍摄被当头“砸面”

  前段时间在香港发生内地游客在地铁吃食被骂的事件,此事也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大部分的网友认为在地铁上吃东西很不文明,也很没有素质。近日,在地铁2号线上就发生一起这样的事件,一名美女在地铁上吃热干面被别人拍下来,美女发现后竟然用热干面怒砸拍照者,拍照者将此事发上网络后,引起了网友竞相转发评论,成为了昨日全城热议的热门话题。

  昨日10时27分,博主“@流泪的鱼儿”在一条微博中写道:“今天,我在地铁上遭飞来横祸!一看似小美女在地铁吃热干面,被人劝阻未果,我欲拍照发微博,被其察觉,直接冲至面前,将一碗热干面直接砸在我头上,还欲强行抢我手机删照片。后被乘客制止,急忙下车。后有记者进行事后现场拍照拜访,我已报警!附肇事者照片!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造成人身伤害。”该微博还配有食面女子的照片。

  昨日,记者联系博主未果,后从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了解到事情的经过。民警称,食面女子从地铁二号线中山公园站上车,坐下后便开始吃热干面,有一对夫妇上前劝阻,该女子依然我行我素,叶女士便拿手机拍照,被食面女子发觉上前抢手机欲删照片,两人发生拉扯,食面女子将未吃完的热干面砸在了叶女士脸上。两人被乘客劝开后,食面女子在循礼门站迅速下车,叶女士到光谷站下车后报警。警方称,因叶女士并未受伤,并不构成治安案件。

  “@流泪的鱼儿”的微博截至记者发稿转发达1.2万余条,评论为800多页。有的网友表示强烈愤慨,有的网友发出人肉搜索,有的网友则认为博主拍照发微博,是否侵犯了食面女子的肖像权。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李祥熙律师认为,食面女子的行为仅属被谴责的范畴,叶女士微博使用食面女子的肖像未经其许可,并将照片发布在大家都可以看到的微博上,其行为涉嫌侵犯食面女子肖像权。

  以后我们在行驶自己正当权利的同时也不应该侵犯别人的权利。在地铁吃热干面诚然没有素质,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但是将别人的照片发到网上就更不应该了,那样就涉嫌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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