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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惊悚细节再现(3)

编辑:小男2016-10-14 11:50:59

  湄公河惨案回顾

  2011年10月09日:外交部回应中国11名船员在泰国遭劫杀事件。

  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经多方核实,“华平号”上有6名中国船员,5人遇难,1人失踪;“玉兴8号”上有7名中国船员,6人遇难,1人失踪。

  2011年10月10日:云南全面部署处置我船员湄公河遭袭事件。

湄公河惨案回顾

湄公河惨案回顾

  10月5日上午,搭载13名中国船员的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枪击,已确知11名船员遇难,2人失踪,初步判断船只应是被毒贩劫持,杀害船员也系劫匪所为。

  2011年10月13日:公河惨案29名家属赴泰国认领遗体,凶手成谜。

  中国驻泰国大使和使馆主要官员已多次向泰外交部等部门表达关切,要求泰方高度重视此案,尽全力调查事件真相并尽早向中方通报结果。

  2011年10月23日:孟建柱: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妥善处理善后

  孟建柱强调,在发展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事业的同时,要把维护航运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航运管理,维护航运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2011年10月27日:中国公安代表团查看湄公河袭击事件案发现场

  中国公安部代表团实地查看了“10.5”湄公河中国船员遇袭事件案发现场。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强调中泰双方要互相配合,进一步搜集和固定证据,早日查清真相,依法严惩凶手。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

  为维护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保障四国经贸和人员的正常往来,与会各方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的基础上,相互通报了湄公河流域的安全形势,共同探讨了加强湄公河流域安全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航运安全的措施,达成共识。

糯康被注射执行死刑

糯康被注射执行死刑

  2011年11月01日:周永康会见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各国代表团团长

  周永康指出,13名中国船员在湄公河水域遭武装分子枪杀遇害,引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犯罪分子的暴行表示强烈谴责,要求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

  2011年11月26日:中老缅泰四国将于12月中旬在湄公河开展联合巡逻执法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26日在京举行。会议决定,自12月中旬开始,四国在湄公河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工作,并于12月15日之前在中国关累港举行四国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

  2011年11月3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四方认识到,为有效解决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治安问题,各方在加大对本国水域执法力度的同时,应根据形势需要创建新的合作机制和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2011年12月9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成立 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

  这支队伍将作为我国公安边防部门第一支承担国际河流联合巡逻执法的队伍,与老挝、缅甸、泰国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确保湄公河航运安全。

  2011年12月9日:中国成立专业警队参与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

  湄公河“10.5” 中国货船遇袭事件发生后,为确保湄公河航运安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公安部和国家相关部委、云南省等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经过近50天的精心筹备和攻坚克难,成功组建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

  2011年12月9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指挥部成立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指挥部9日在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码头揭牌,此举标志着中老缅泰四国执法警务合作的新平台正式建立。

糯康

糯康

  2011年12月10日: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10日在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举行,四国联合巡逻执法正式启动,以共同维护和保障湄公河航运安全、促进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船舶安全往来。

  2011年12月10日:四国联合巡逻执法船驶入老缅湄公河航道 顺利抵达老挝班相果码头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10日在湄公河正式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共同维护和保障湄公河航运安全。

  2011年12月11日:四国联合巡逻执法船驶入金三角区域打击毒品犯罪是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四国将共同组织实施联合行动,打击危害湄公河流域安全的严重治安问题。

  2011年12月12日:边防警察武装护航湄公河

  全副武装的中国公安边防警察,昂首挺胸站立在云南公安边防武警总队水上支队53901、53903等艇上,与其他国家执法船一起,开始执行联合巡逻执法任务。

  2011年12月13日: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全线安全圆满成功开创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新模式

  在为期4天3夜的首航任务中,四国巡逻执法人员密切协作,并肩作战,护送10艘中国商船如期安全抵达目的地。

  2011年12月14日: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圆满成功

  在为期4天3夜的首航任务中,四国巡逻执法人员密切协作,护送10艘中国商船如期安全抵达目的地。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惊悚细节再现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2012年01月14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再次组织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政委刘建宏告诉记者,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13日,由关累港出入境人员4400多人(次),出入境船舶680多艘(次),进出口货物达13400多吨。

  2012年01月15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及时处置“盛泰11号”遇袭事件

  北京时间1月14日19时10分,在湄公河国际航道孟西岛上游会龙河口,中国“盛泰11号”商船遭到不明身份人员枪击。

  2012年01月16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再次联合行动胜利完成,中国“盛泰11号”商船同期安全返回关累港

  由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统一指挥的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艇,顺利抵达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码头。

  2012年02月17日: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第三届部长级磋商会议举行

  会上提出了推动湄公河次区域6国打击跨国拐卖犯罪合作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联合行动、案件侦查、缉捕和遣返犯罪嫌疑人、救助拐卖犯罪受害人等务实执法合作,分享打击拐卖犯罪经验,促进区域整体执法能力建设等合作倡议。

湄公河惨案

湄公河惨案

  2012年03月28日: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再次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3月25日启航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的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53901、53902执法船徐徐靠泊在中国云南关累港码头,标志着由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统一指挥的湄公河再次联合巡逻执法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04月26日: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老挝方面实施的一起突击行动中被逮捕。

  经过调查,泰国警方认定,金三角毒枭糯康,与事件脱不了关系。泰国方面随后悬赏200万泰铢,约合6.4万美元,通缉糯康。

  2012年04月28日:外媒称湄公河惨案最大疑凶已被移送中国

  27日报道,被多国政府通缉的毒枭诺坎已经被老挝警方逮捕,并被移送往中国。报道称,诺坎可能掌握“湄公河惨案”中国13名被杀船员的关键信息。

  2012年0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5月10日上午,被抓获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湄公河惨案首犯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下午16时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机场,中国公安机关用中缅两种语言向糯康宣读了对其的逮捕令。10日晚23点22分,糯康被押解押解至云南“10·5”专案组的工作基地。

湄公河惨案

湄公河惨案

  2012年07月0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

  泰国警方2日表示,通过在泰北、缅甸、老挝和中国进行调查,询问109名案发前后的目击者,警方已获得明确证据,证实9名泰国军人涉嫌杀害中国船员。泰国警方当天对9人发出逮捕令,这些人面临两项指控:参与杀人、藏匿尸体。泰国警方同时证实,中国商船没有夹运毒品,船上毒品是“一伙黑衣人”栽赃。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9时30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中国的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普通老百姓进入刑场一览死囚伏法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为死刑的执行过程涂上了一层层神秘的色彩。于是,有关“枪毙人”以及“枪毙人的人”的各种传说和猜测就在民间流传着……对此,河南郑州武警部队一名多次给死囚执行死刑的武警战士纠正了一些说法:

大毒枭糯康

大毒枭糯康

  1、执行死刑的都是武警

  普通群众一直弄不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力或能力合法地处决一个罪恶的生命。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入伍以后都要在这方面经过严格的训练。这项任务并不是谁都能执行的,除了在军事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素质外,还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能够出任射手的人在军营里都是各方面都出类拔萃的战士。

  “人们传说中的枪毙人要戴口罩、戴墨镜,其实那只是一种传说。在偏远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可能有。但在城市,没有这种情况。很早以前,曾向武警发过手套、眼镜,主要目的是为了防寒、避光,但没有人真正用这些东西。因为很不方便,戴眼镜影响视线,戴手套影响操作。那种枪毙一个罪犯要立个三等功什么的说法更是不可能的。执行死刑犯只是武警的一项任务。”

  2、枪决罪犯用的子弹经过特殊加工

  “有一次有人问我,听说枪毙人一枪打不死就用刺刀挑,哪有的事啊!这里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武警接到执行命令任务后至少要训练两天。刑场执行枪决要求只闻一声枪响。这种程序上的严格规定源于两个原因:法律的威严,还有人道。枪决罪犯的子弹是经过特殊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破坏脑组织的强度,但并不是民间传说的炸子儿。”

  “每一个死刑犯在押赴刑场时都由至少四名武警押解,射手枪膛里只装一发子弹,要求准确率极高。即使出现偏差也要由副射手补射。所以那种打不死就用刺刀挑的说法根本就是错误的。”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湄公河惨案已经告了一段落,但是呢?还是很多人对它依旧印象深刻,只是有人选择去忘记这件事情而已,毕竟痛苦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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