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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惊悚细节再现(2)

编辑:小男2016-10-14 11:50:59

  公审过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湄公河“10·5”惨案就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当庭翻供

  2012年9月20日上午庭审的问答时间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先接受讯问的是糯康,而在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糯康却突然对策划、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

  公诉人: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

  糯康翻译:他说他没有跟他们去,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公诉人: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糯康翻译:没有。

  担任此次庭审公诉人的昆明市检察院公诉四处主诉检察官李凌说,对于糯康的当庭狡辩和回避问题的情况,他们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就已经预料到了。

  公诉人李凌:因为案件审查有一个必经环节是要我们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们就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一开始接触他,他还有一些避重就轻的回答。后期的几次提讯当中,可能他考虑自己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比较重,所以他的思想就发生了变化了,他就不愿意再陈述他参与犯罪、指挥犯罪的相关情节了,在这个阶段我们就预料到了。

大毒枭糯康受审

大毒枭糯康受审

  糯康在庭上采取了简单回答或不正面回答的方式来回避问题,而公诉人却并没有继续追问。公诉人李凌说,对于糯康在庭上出现的这种情况,他们会采取两种方式来应对。

  公诉人李凌:一种应对方式就是说,我们之后要出示大量的证据;还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要对被告人再次质询,比如说逼问他:你说你不是集团的老大,那么为什么其他人都指正你呢?实际上今天的案子中,我们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你本案当中6名被告人,其他5名被告人都非常明确的回答了我们的问题。

  在随后的法庭询问中,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在对集团的二号人物桑康的询问中,桑康直接指认是糯康指使他们实施的“10·5”惨案。

  公诉人:在组织里面是谁决定要作案的?

  桑康翻译:糯康,是糯康。

  公诉人李凌说,糯康的当庭狡辩,将会影响对他的判决。

  公诉人李凌:实际上我们国家的刑法有了非常明确的规范,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人,这样的他们的态度我们是肯定的,在量刑环节我们也要予以酌情从轻处理。如果是你本身参与了罪行,非常庄严的法庭审理过程当中,还否认自己的罪行,这种翻供行为,实际上在量刑过程当中也是要考虑的。

糯康受审

糯康受审

  当庭悔罪

  2012年9月21日上午9点,庭审第二天,一上午的举证质证,糯康及其它五名被告人认真的听了整个过程。当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完第一组证据完毕之后,审判长问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时,糯康当场悔罪,表示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事件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根据相关司法协定,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罪名成立,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扎波一审被判死缓,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

  6名罪犯均当庭表示将上诉。

大毒枭糯康

大毒枭糯康

  二审裁定

  一审判决送达后,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2年12月20日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法院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各被告人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二审法院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6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6名上诉人的辩护人分别发表了辩护意见。糯康拒不承认一审时犯罪供述事实,自称无罪并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20日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糯康等6名上诉人作了最后陈述。二审法庭依旧采取现场翻译与同声传译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糯康等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期宣判。

  老挝、泰国驻昆领事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4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另两名被告人扎波、扎拖波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8年。

  未留遗书

  当法官向糯康宣读死刑复核裁定后,糯康仍然说他进行了赔偿有认罪表现,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宽大。当法官向他解释这已是最终裁定后,他提出,自己有10个子女,希望见见他们,但已经记不清楚他们的电话号码。

  据陆永昌介绍,当桑康等几名罪犯知道结果已经无法改变后,写了遗书,留下了遗物,有的在家属会见时交给了家属,有的家属没来的,托民警转交。而糯康则相反,截至今日并没有写下遗书,也未托民警转达只言片语。

湄公河惨案制造则糯康

湄公河惨案制造则糯康

  民事赔偿

  案件一审宣判中,法院同时判决该案的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据了解,这600万元来自糯康的赔偿。而他本人在一审开庭时就当庭表示,他还有一些钱,能够做出赔偿,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昆明中院法官杨晓萍介绍,部分附带民事原告人对赔偿数额不满意,一审宣判后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严格按照法律作出,因此维持了原判,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将着手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这也是当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比较关心的问题。被害者家庭能从中获得20余万至50万元不等的赔偿。

  死刑直播

  2013年3月1日,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四人执行注射死刑。2013年3月1日13时58分,2名警察在看守所窗口履行着提押犯人的法定交接手续,4名警察随后进入。14时01分,糯康被2名特警、2名警察缓缓带出看守所。他表情较为平静,甚至向警察笑了一下。他穿着淡绿色衣服、蓝色裤子和一双黑色布鞋。14时05分,糯康被带上了法院的车辆。

  几乎依莱被押上囚车的同时,扎西卡也被警察带出,身穿暗红色横条纹T恤的他眼珠不停转动,表现的比较惶恐、眼神绝望。经历了同样的程序后,他于14时17分被押上囚车。14时19分,法院的警车缓缓驶离看守所,前往刑场的路上。

糯康受审

糯康受审

  刑前受访

  央视记者采访行刑前糯康 ,并拿出遇难船员家属的照片让糯康换位思考,糯康表示自己的痛苦和他们一样,自己也有子女和父母,很想他们,糯康也表示自己很怕死,他希望

  通过赔偿免死。

  3月1日下午4时,中国云南省公安厅宣布糯康犯罪集团4名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此前两小时,“10·5”湄公河案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依次被带离云南省看守所,押赴刑场,中国媒体对此过程进行了全程电视直播。

  临刑前,糯康最后一次接受中国媒体采访,他说,这两天睡不着,想妈妈。“我有儿女,我贩毒是为供他们上学,找工作,我想老了能和我的儿女在一起,我很痛苦。”糯康面对镜头时似乎有悔意:“"金三角"不好,到处是毒品,人禁不住诱惑,正经买卖做着做着就沾上毒品,难以自拔。”

  执行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一案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依法进入了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013年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照死刑执行程序,于2013年3月1日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

大毒枭糯康

大毒枭糯康

  身后之事

  援引泰国禁毒办公室第五区长官为差的话称,一个以扎西波为首的新武装贩毒团伙已经掌控了糯康原来的地盘,该团伙约有40-50名武装成员,总部就设在糯康以前的湄公河畔老窝。

  胡祖俊坦言,对“金三角”地区的整体毒品形势而言,“10·5”案对毒枭们的遏制力和直接打击力仍然有限。“毕竟糯康团伙主要贩毒,而非制毒,传统的湄公河贩毒水路被掐断,运送也会转向陆路。”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金三角”作为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事实不会有什么改变,对中国的威胁依然很大。

  云南边防总队支队长旺而甲在糯康被行刑当天接受采访时说,中、老、缅、泰已经完成8次湄公河流域联合巡航,“10·5”案后许多中国船长曾卖掉船只准备另谋生路,但又纷纷重新买船开航了。《曼谷邮报》3日称,在靠近“金三角”区的泰国北部城市清莱,中国云南西双版纳警方正与泰国禁毒部门商议湄公河航运安全合作方案,中国、缅甸、老挝都已开设联合巡航中心,清莱不久后也将开设。

  糯康临刑前两天曾对着中国媒体的镜头说,在“金三角”,正经生意人也会经不住诱惑,最终沾上毒品。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胡祖俊担忧地表示,除了鸦片、海洛因,各种新型毒品在“金三角”的泛滥正不断吸引新的制毒者加入,给中国警方及禁毒执法合作的各国提出更大挑战。胡祖俊说,新型毒品降低了制毒门槛,且不受传统毒品需按季收获的原材料限制,提炼加工的技术难度也不大,“金三角”由此出现众多作坊式的制毒工厂。

  云南警方2010年破案缴获的16吨毒品中,冰毒占了2/3。2012年5月,中老警方在单次联合行动中就缴获冰毒1.5吨,斩断了一条从缅甸佤邦通过老挝最后抵达马来西亚的国际贩运网络。胡祖俊说,2010年中国警方缴获冰毒比例首次超过海洛因,此后冰毒等新型毒品的缴获比例逐年上升。而缅甸正是输入中国的新型毒品的最大毒源地。“挑战很大,”胡祖俊坦承,传统的遥感监测和踏查对新型毒品作用下降,“多数要靠各国间情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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