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捡到手机占为己有不想还 警察:视为盗窃罪
南京一姑娘在某商场,看到一女子把手机放在收银台上没有带走,故意不提醒她,而是把手机当做自己的手机拿走占为己有,事后丢手机的女子报警,警察称这会被视为盗窃罪。

女子捡到手机欲占为己有
陆女士报警称,自己在吧台买完东西,到门口后发现手机没拿。等陆女士反应过来去收银台寻找时,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已经不见了踪影,这前后也就一分钟左右的时间,谁拿走了呢?警方随后调取了商场监控,确定是当时在陆女士后面排队付钱的黄衣女子拿走了陆女士的手机。
监控显示,这名女子在陆女士付款时,就看到旁边有部手机了。等陆女士结账准备离开的时候,她就跑到旁边,用身体挡住其他人。把包放在手机旁边,混淆视听,使工作人员以为那是她的手机。环顾四周没人,匆匆把手机拿走了。

监控视频
根据黄衣女子在商场留下的相关信息,警方很快和她取得了联系。不过,起初黄衣女子坚持声称自己没有拿过别人手机,可当知道监控已经记录下整个过程后,她又改口说是自己捡到了一部手机。半个小时后,黄衣女子在警方的要求下来到现场归还手机。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由于商场,特别是收银台属于排他性密闭场所,当财物的原占有者丧失占有时,转移到建筑物管理者或者第三人占有,应由商场负责对手机的支配保管。根据监控显示,黄衣女子从发现陆女士遗忘的手机时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心思。很明显,她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盗窃罪。目前,警方对黄衣女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警察:视为盗窃罪
拾获遗失物品时应尽快上交给公安部门;若见他人遗忘物品,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归还。在这里,警方提醒大家,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故意侵占他人丢失的财物,小心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要想不劳而获,小便宜不可贪,否则可能会让自己背上永久的污点。然而,老师明目张胆的没收手机,不算犯罪吗……偷窃或者抢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