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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被同学打死:几乎天天被打 关系好的下手最狠(2)

编辑:小男2016-05-17 10:27:20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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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最好的人却是“下手最狠的”

  张超凡休学后,田雪娟一度觉得,不在学校,那些孩子就不能欺负自己儿子了。但她怎么也想不到,欺凌从学校延伸到了校外。事发当晚,“(他们)让我孩子给他们买饮料。那天晚上,我们就给了儿子十块钱,他们那么多人,我儿子肯定没有那么多钱买饮料,他们就打我儿子”。

  田雪娟说有一个参与打他儿子的学生,几天前还和他儿子一起去春游,当时看起来关系很好,但下手时却是最狠的。

  记者:为什么他们关系这么好,他们却对你儿子下这么大的狠手?

  田雪娟:我不知道他们,真的我想不通。我就想问问他,为什么?他打的时候不是一次打,网吧里打,网吧外面打,下面有一个修摩托的地方还打,一直把我儿子拖到小公园里,这么粗的棍子都打成几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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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雪娟:尸检出来,我儿子心肺都打破了,小脑也打坏了,你说这是一下子能打出来的吗?几个小时你说你们是孩子,你怎么能忍心把他打死,你当时为什么不给他一点活命的机会。

田雪娟

田雪娟

  同学选择旁观 网吧急于撇清关系

  事发的“网络快车”网吧,也就是张超凡丢掉了性命的地方,现在已经被运城市公安局华信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贴上了封条。根据张超凡的妈妈告诉我们说,张超凡当天,本来要跟两个好朋友玩儿,但张超凡因为要到网吧上班就没去。但是事后网吧的老板却跟张超凡的妈妈说,网吧当天已经跟他解除了工作关系,给了他两百块钱,把他解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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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雪娟说还有一件事她无法理解,当时儿子被打时,网吧里有张超凡的同学,但他们没去劝架,也没有把这些情况告诉家长,而是保持了沉默。

  记者:他的同学,怎么也不来告诉一下家长?

  田雪娟:没有,我不知道现在这孩子,你根本就问不出来。

  记者:你觉得孩子们为什么拒绝说?

  田雪娟:也可能,不想惹事,怕被打吧,现在的孩子都是自我保护意识,不想招惹是非,他们学校十几个人,他们不怕吗?谁不怕挨打?

  学校督学:我不清楚,那是你的事情

  事实上,田雪娟也想了解儿子在学校的情况,但华晋学校却以孩子已休学,事发时不在校等理由,一直拒绝与他们相见。

  记者:您觉得学校应该怎么办?

  田雪娟:学校应该及时和学生沟通 ,关心每一个孩子,因为他们是在学校,不让他们在学校受到任何的威胁,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及时处理,不要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然而,当记者试图联系华晋学校的督学时,却遭到了拒绝。我们像田雪娟一样,无法进入校园,更无法见到学校领导和老师。

  记者:您是华晋学校的督学吗?

  督学:这件事情我们不清楚,我不在家。

  记者:那您能联系到这个学校的校长,让我们进去采访吗?

  督学:不知道,我不知道校长的电话号码。

  记者:那校长的名字,您方便告诉我吗?

  督学:我们都是小号,你们也联系不上。

  记者:我们能够找谁呢,谁能够说清楚?

  督学:我不知道,那是你的事情,那不是我的事情。

  督学:你要找的是谁啊?

  记者:我要找孙士俊。

  督学:你是外地人,你不懂绛县的事情。

  记者在学校的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了,可是没有人应答,也没有人打开关闭的大门。记者按照绛县教育局监制的督学责任区的公示牌,打了这上面所有的电话,可是这些督学告诉记者,对于张超凡校园欺凌的这个事件,他们一点都不知情,而且华晋学校的校长,管理者到底是谁,他们竟然也不清楚,对于这个发生在校园里的,长期的这样一个校园欺凌的事件,也许他们更无从知晓了。

少年被同学打死

少年被同学打死

  专家意见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储殷副教授指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未满14周岁以及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大部分暴力行为被排除在法律之外。

  此外,我国目前法律实际上以物理后果作为判断危害性的主要依据,而大部分校园暴力、霸凌的物理伤害程度较低,却对被侵害人心理造成极大伤害,法律低估了暴力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

  若要深究,法律才是最大的纵容者侩子手!每当审判未成年的坏人时,未成年的保护法就出现了……监护人、学校老师、警方、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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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少年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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