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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之福?老婆和代孕女齐怀孕 3人同居丈夫爱上代孕女(2)

编辑:小男2016-04-08 14:01:18

同居丈夫爱上代孕女

同居丈夫爱上代孕女

  一、三、五跟代孕女住

  二、四、六、日跟妻子住

  12月初,俞正非在外租了一栋两层楼房,安排王荣住二楼,项小雯住一楼。每周一三五的晚上跟王荣住,二四六、星期日跟项小雯住。可俞正非经常在本该与项小雯住的晚上,趁她睡着之机,偷偷地爬到楼上去。项小雯开始吃王荣的醋。有一天晚上,俞正非又违规,项小雯忍受不了,就腆着大肚子爬到楼上,将王荣骂哭。俞正非打了项小雯一巴掌,气得项小雯想跳楼自杀。2010年元旦,俞正非将患癌症的妈妈接过来,专门照顾项小雯,自己大多数时间呆在楼上。

  项小雯更不满,有几次将婆婆骂哭,俞正非气不过,又打了项小雯。3个人同住了3个月后,王荣受不了,主动搬离了楼房。2010年5月13日,项小雯在医院生下儿子,俞正非将她接回家后就不管了。每次项小雯打电话叫他回家,他都说王荣快临产了,需要他照顾。项小雯扬言,如俞正非再不回家,就告他们重婚。王荣吓坏了,临产时担心给项小雯留下她与俞正非重婚的证据,死活不肯去医院生产,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生下一名男孩。

  见王荣如此善解人意、处处替自己着想,俞正非觉得她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对王荣说:“项小雯如果告我重婚,就是坐牢,今生今世我也要与你在一起!”从此,俞正非与项小雯开始分居。项小雯彻底死心了,2012年2月底与俞正非回老家办离婚。夫妻俩盖了一栋新房,按当地行情估价20万元。经民政部门调解,房子归俞正非所有,俞正非补偿项小雯10万元房款。可俞正非只同意先给项小雯5万元,剩下的5万元以后有钱再给。项小雯不同意。他们离婚的事被俞正非的父母知道了,父亲警告儿子:“大孙子是你妈带大的,如果大孙子判给项小雯,我就喝农药死给你看!”于是离婚搁置。

  离婚协议未达成

  妻子将丈夫

  告上法庭

  几天后俞正非的母亲去世了。俞正非认为母亲是被“气死”的,干脆拒绝了项小雯的离婚请求。项小雯指责丈夫:“你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搞一夫二妻吗?”俞正非回答说:“我就是一夫二妻,你要是不服,就去告吧。当初要不是你提出找人代孕,哪会有今日的麻烦!”项小雯有苦难言,将儿子送到广西老家,让父母亲帮忙照顾,自己继续回佛山打工。2014年7月,儿子该上幼儿园了。由于没有当地户口,儿子只能上高价幼儿园。考虑到儿子不久要上小学,户口终归要解决,项小雯再次向俞正非提出离婚的请求。

  项小雯希望离婚后儿子判给她,在广西上户口。俞正非对她说:“我必须遵从父母的决定,离婚可以,但大儿子必须还给我!”项小雯认为儿子与后妈一起生活,也不利于他的成长。于是,项小雯到顺德公安分局报案,俞正非、王荣均因涉嫌犯重婚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1月28日,顺德区检察院依法对案件提起公诉,认为俞正非和王荣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应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时,俞正非和王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2015年2月5日,顺德法院以犯重婚罪,判决俞正非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决王荣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因涉及隐私,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齐人之福,因果循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女子不理智的决定,引狼入室,男子理所应当的接受,还有第三者的插足,悲剧是在所难免,女人,还是多爱自己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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