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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怎么去世的?是追随哥哥张国荣而去还是另有原因(8)

编辑:小男2016-03-30 18:30:19

  2、怕母早花光遗产“做乞儿”

  刘太指出,梅提及其遗产安排时,表示希望她身故后梅妈可从遗产中取得生活费直至终老,但梅亦考虑梅妈不善理财,非常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过交给她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花光,梅当时说﹕“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要做乞儿!”

梅艳芳与刘德华

  刘太形容梅当时显得很伤感,向她直言﹕“虽然梅太(即梅妈)同我关系已经唔系咁好,绝少来往,但我觉得做女嘅要包容佢,供养佢一世,但为佢利益,唔可以一次过畀佢。”梅认为每月给7万元予梅妈已足够,梅又再感慨指出﹕“好可能梅太仲长命过我。”

  对于其他家人,梅表现坚决地说﹕“除咗佢(梅妈)之外,绝对唔愿意有任何资产落在其他姓梅的人手上。”梅一直觉得读大学“很巴闭”,遗憾自己当艺人多年,一直没有接受更高深的教育,所以希望给一点钱给子侄,让他们最起码完成大学学位。

  3、指心灵低潮获宁波车施救

梅艳芳刘德华相拥

  刘太续指出,梅当天亦提及要把两个物业送给一好朋友(后得悉是刘培基),又指她很敬重宁波车师父,因为师父曾在她心灵低潮的绝境中拯救她,故希望送一些东西给佛舍(后得悉是妙境佛学会),故刘太提议把佛舍定为“最终受益人”,即是在梅妈身故后,佛舍可得到梅所有遗产。

  刘太后来根据梅的意愿,替梅准备遗嘱及信托契文件,并于12月3日带到养和医院给梅签署。由于刘太知道梅患病,故提议由梅的主诊医生当见证人,以证明梅签署文件时具精神行为能力,且明白及同意有关文件内容。聆讯下周一续。

  梅艳芳曾说﹕“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要做乞儿!”

  梅艳芳遗产案法庭6月16日早上判决,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要求法庭颁令判梅艳芳2003年12月立下的遗嘱无效,法庭判其败诉,梅艳芳的遗嘱有效。事后,梅妈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她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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