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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 树枝水管抽打致其全身遍布鞭痕

编辑:小男2015-04-05 11:14:38

  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事件还历历在目,最近,又爆出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事件,养父母用树枝水管抽打致其全身遍布鞭痕,手段极其残忍。

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

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

  该网帖引发热议。昨日15时许,南京市公安局官微“@平安南京”通报称,4月2日,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施某某(男,9岁)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当地媒体还援引知情者消息称,男童身上的伤,是其父母用水管或树枝条抽打的,脚上的伤是被蒸汽烫的,脸上的伤是钢笔戳的。

  【举报】男童背部布满红色血印

  这起虐童事件最早曝光于4月3日22时40分,微博网友“@朝廷半日闲”发布的图文微博显示,南京某区一对夫妇涉嫌虐待其合法收养的养子。微博称,去年,虐待行为被男童所在学校发现,但“最初以为是偶发情况,没好多说。”

  “近日,男童班主任(发现)男童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微博还称,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试图寻求网络帮助,并恳请媒体和大伙儿协助。

  微博配有9张图片,显示一佩戴红领巾的男童耳孔外有血痂,脸上有一大豆大小伤疤;脱去衣服后,男童双手手臂、背部、双腿,布满上百条长短不一的红色血印,疑似遭受鞭打;脱去袜子后,男童右脚红肿。

  “看得心都碎了”、“这就是犯罪啊,不能忍”、“看着嗓子发紧,要严惩”……该条微博的评论均对孩子表示心疼,纷纷要求严惩施虐者。

  援引知情者消息称,男童曾告诉老师,身上的伤是父母用水管或树枝条抽打的,脚上的伤是被蒸汽烫的,脸上的伤是钢笔戳的。男童所在学校教导主任称,这次被打,是孩子读《木偶奇遇记》后,妈妈问故事讲了什么,孩子说不上来,于是就用跳绳打他的背,用水管打他的脚。

养父母虐待男童

养父母虐待男童

  【老师发现】子耳道流血脚面浮肿

  昨天上午,记者按照网友给出的线索,找到了这所学校。由于正值清明假期,学校大门紧锁,记者采访时没有看见老师和学生。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该校一位知情老师。这名老师告诉记者,小虎(化名)是个活泼可爱的男生,在学校上二年级,而且成绩很好。

  “我是第一个发现小虎不对劲的。”这位老师称,以前小虎看见自己时都会给个笑脸或是热情地打个招呼。但是本周三早晨小虎却耷拉个脑袋进了校门,头一直低着,不想和别人说话。“我看到他以后就主动走了过去。”这名老师说,走近之后突然看到小虎耳道内有干结的血迹。这位老师告诉记者,当时让小虎先回了教室,打算找小虎的班主任先商量这事如何处理。

  这位老师还没主动找到小虎的班主任,没想到小虎的班主任就先找到了这位老师。小虎的班主任告诉这位老师,小虎有点不对劲,他一进班级的门就告诉他不能参加值日,因为自己的脚不舒服。班主任就让小虎把袜子脱了,想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想到居然发现,小虎双脚的脚面全是肿的。

  【没完成作业】 9岁男童被养母用跳绳抽打

  在其他老师和同学都没有注意的情景下,两位老师找小虎聊了聊。这一聊,老师发现小虎脸上和胳膊上都是伤口。后来,这位老师随口一问:“小虎,你还有哪里疼。”“背疼。”这位老师称,当时,在毫无防备之下掀开了小虎上衣,结果在座的老师全都被震惊了。“从没见过这样的血痕。”这位老师告诉记者,小虎的后背布满了粗细不一的伤痕,这些伤痕一看就是新伤。

  追问之下,小虎告诉老师,这都是妈妈打的。知情人士称,背上的伤口是用跳绳抽打的,耳道的伤口是用钢笔戳的,脚面浮肿是被用水管敲打的。原来,小虎的妈妈对小虎要求极严,小虎平日里除了要完成学校的作业外,妈妈还给小虎布置了好多作业。当天,妈妈给小虎布置了阅读课外读物的作业,但是小虎并没有完成,妈妈问课外读物里讲了哪些内容,小虎并未答出来,结果遭到妈妈一顿毒打。

男童被养母用跳绳抽打

男童被养母用跳绳抽打

  【构成虐待】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采访中,这位老师告诉记者,已经将小虎遭遇的情况向校长进行了汇报。同时,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当地派出所、街道已经展开了相关工作。这位老师告诉记者,以前小虎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但是没有这么严重。“当时小虎刚上二年级,有一天脸上突然有淤青。”这位老师称,但是这次情况并没有引起警觉,老师以为是小虎的父母管教孩子方式比较严厉。

  采访中,学校老师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原本放假前,学校老师专门安排了一次家访,照例通知了小虎。没想到小虎非常害怕,“他已经害怕得发抖。”这位老师告诉记者,这时她才意识到,小虎其实很害怕他的养母,如果贸然沟通,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加剧。

  记者从学校方面调查获悉,小虎是6岁时被合法收养的,其养父母为浦口高新分局辖区居民。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存在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一般不具备诉讼能力,而伤害未成年人的又是他们的监护人,为此,这次的“意见”还明确提出,检察院可以代未成年人起诉,这样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回应】爆料人称出于愤怒发帖

  “我也在顶着各种压力,请网友理解。”发布上述微博同时,爆料人表示,为保护男童隐私,不能公开学校和姓名等信息。因此,该爆料遭来部分网友质疑,称图片系PS。

  一个多小时后,发布者再发微博,称已向南京警方报警,并已有媒体介入。昨日凌晨2时53分,爆料者再发图文微博,称刚接受了警方调查:“已经完成了警方对‘虐童’案件的调查,希望能够尽快给予男童保护,如条件允许会持续发布案情信息。”

  针对有网友质疑事件真假,发布者在这条微博中回应,“网友质疑事件真假那只有等公安机关调查,至于我身份这真不是重点,孩子才是关键。”

  “仅因为对虐童事件的愤怒,做了良知该做的事情”。昨日10时35分,微博发布者再次发声,解释了其发微博爆料的目的。

  同时,其再次解释了为何迟迟不公布校方和当事人信息:“在未得到校方和当事人同意前提下我不能公布信息。”

南京虐童案

南京虐童案

  【追访】警方已找男童父母调查

  昨日15时40分,南京市公安局官微“@平安南京”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通报称,4月2日,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称该校学生施某某(男,9岁)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昨晚19时左右,爆料者再次更新微博,表达了对警方、关心此事的网友以及媒体的感谢,并称,“这一刻我们跨越区域,不论是聚光灯下的明星还是平凡的你我,都情系被虐男童安危!这让我觉得所做是值得的,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同时,微博呼吁网友冷静,“不要有过激的言行!”

  关于男童目前现状,南京市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委员会权益部丁部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4月2日,警方接到男童老师报案后,警方已找到男童父母调查,调查完后孩子跟随父母回家。“他父母把孩子带回老家扫墓去了。”

  “男童养父母都是高知群体,一个是记者,一个是律师。”《南京晨报》报道称,男童在6岁时被合法收养。南京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直播南京》栏目官方微博称,男童及其养父母为浦口高新分局辖区居民。

  “请大家不要焦虑,孩子及父母,警方都在掌控中,南京公安检察和民政妇联会共同协商,分别从刑事和民事方面,依法维护孩子权益。”《直播南京》栏目官方微博称。

  【律师说法】刑法需加强儿童保护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虐待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确禁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虐待儿童。但法律专家表示,当前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虐童罪”,比较接近的两条法律为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律师称,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虐待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混淆,一般从主观故意上区别两者界限。他称,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比虐待罪要重,最高可判死刑。”

  “此次发生的南京虐童案,据现有报道看,去年学校就发现过孩子被虐待情况,今年又发现了,因此可以证明持续性很长,基本能认定构成虐待罪。”曹寒冰称,在当前情况下,有关部门应首先对男童做伤残鉴定,再考虑下一步的行动。他称,当前,由于虐待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都属于自诉案件,“而被虐待的孩子往往出于对父母的畏惧或者由于其血缘情结而不能提出起诉。”

  针对当前大量存在的不触犯刑法的家庭领域中的儿童虐待行为,中国并未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曹律师呼吁,“我国刑法在保护被虐待儿童方面仍需要加强。”

  南京养父母虐待男童事件中养父母是高知群体,你们知道什么是告知群体吗?是具备高等知识的特定群体。比如记者律师。他们懂得道理比我们要多得多,可是为什么如此狠心要虐待自己的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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