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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带子弹乘火车 安全出行第一请勿携带违禁品上车

编辑:小男2015-03-10 11:33:06

男子携带子弹乘火车

男子携带子弹乘火车

  近日,男子误信村里老人,携带子弹可以辟邪。于是出门打工时候,就携带了5发子弹,子弹放在行李中。男子携带子弹乘火车,刚进大同火车站,就被安检人员查货,因为涉嫌非法私藏弹药被行政拘留7天。

  当天11时30分许,大同火车站候车室4号安检仪的安检队员发现一行李包内有几枚疑似子弹状的物品,立即通知值勤民警和安检队员进行手检。经开包检查,发现包里藏着的真是5发制式子弹。经审查,该男子贾某,应县人,子弹是在村里路边捡到的,出于好奇和好玩,加上村里老人说子弹可以辟邪,便带在了身边。贾某准备外出打工,明知私藏子弹是违法行为,仍抱着侥幸心理,将子弹藏在行李中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刚进车站就被查获,也因此为自己换来7天的行政拘留。

  携带违禁品上车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管是航空、公路都有相关规定。尤其是铁路,人群聚集度高,而且民众出行行色匆忙,对周围事件的敏感度较低,若发生意外,民众欲撤则不达,造成的后果难以想象。

  安全运输是铁路运输的头等大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合同法》及水路、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违禁品。不得携带夹带违禁品是旅客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这一条款已经订入合同,旅客应当遵守;如果这一条款没有订入合同,旅客也应当遵守这一法定义务。

  然而“携违”上车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观之,一方面是因个别民众思想懈怠,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任性”,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不负责任。这样的我行我素就是把自己推向违法的“助推器”。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某些地方迷信思想仍根深蒂固,科学和法律并非全面而有效地传播到每一个人的心里。

  回到“子弹辟邪”这个话题,某些人为何偏听偏信这样的谬论?笔者愚见,源于其对所处的环境不安,区域发展畸形造就的外来工群体身处陌生城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俗话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他们只能蜷缩在没有阳光的角落里时,就需要一种载体来寄托他的梦想。然而“迷信的诱惑”搭上侥幸心理的“顺风车”,就会产生了一幕幕原不该发生的闹剧。

  当然类似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但是携带违禁品的例子层出不穷。今年仅1月1日至1月8日,广铁警方在管辖内各车站共查获危险物品一万余件,其中管制刀具341把,化工品688.28千克,利钝器6302件,打火机400余个,这样的数字令人汗颜,然而祸不单行厦门也并不乐观,2月25日以来,厦门铁路警方在辖内15个火车站先后查获违禁品1358起,其中易燃易爆品153件、烟花爆竹7500余响、打火机350个、管制刀具85把。

  这一列列数字背后,是责任的缺失,是缺乏思考的恣意妄为。不论何种理由,违法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更不能让“子弹辟邪”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谬论毁了我们出行的美好愿望。民众出行,无论其目的如何,交通工具只是实现其出行的美梦的载体,然而这个平台能否平安顺利的搭载其到目的地才是人们关心的。

  当美好的愿景实现需要以违法为载体时,我们应当认真思量,此时我们所谓的愿景俨然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我憧憬罢了。

  我们做一件事情要考虑到事情的后果,一厢情愿的美好,只不过是自我憧憬。因此我们应该认真思量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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