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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酿惨剧 男子砍伤情敌儿子

编辑:小男2014-11-26 09:37:09

涉案男子

涉案男子

  一段意外的恋情,一场不该发生的情感纠葛,将一个年仅13岁的孩子牵扯其中。无辜的孩子成为这场婚外恋的牺牲品。

  11月22日,被沙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王某说:“我后悔,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后半生,也让无辜的孩子成了悲剧的牺牲品。”

  2010年,曾某离异后独自带着儿子小川,从重庆老家来到新疆温宿县青年农场打工。打工期间,曾某认识了邻居王某和陈某夫妇,因为同是重庆老乡又是邻居,相互间互相帮忙,变得熟悉起来。

  一来二往中,曾某和陈某感情与日俱增,且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知道实情的王某希望妻子陈某能回家和自己好好过日子。然而,陈某却跟着曾某去了福建。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妻子离开后,王某多次给曾某打电话,要求其将陈某带回来。如果不回来,就将他儿子的胳膊砍下来。曾某认为王某只是吓唬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2014年4月21日,王某来到沙雅县,并于当晚在超市买了一把菜刀。第二天一大早,王某来到曾某母亲的家中,看见一家人刚起床正准备吃早饭,王某二话没说,掏出早已准备好的菜刀,向小川的右胳膊砍去,闻讯赶来的曾某母亲想要阻止,却被王某一把推开并划伤了右手。王某并没有住手,而是继续在小川的胳膊和大腿上乱砍,直到小川瘫倒在地上,才扔了刀从屋里跑了出来。

  由于受伤严重,医院不得不对小川实施右上臂的截肢手术。经鉴定,小川的伤情属于重伤二级范围,损伤后遗症构成五级伤残。

  11月11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受害人小川各项经济损失15.8万余元。

  一场意外的纠葛,王某将自己亲手送进了监狱的牢笼。一段荒唐的婚外恋,两个家庭,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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