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获释后漂尸鱼塘 警方回应其曾遭鱼咬伤(2)
检察院文件
进展
普洱成立专案组调查
记者从普洱市公安局了解到,5月14日发现死者遗体后,思茅区检察院就派人介入调查这一案件;6月15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专案组开始调查这一案件。其中公安机关的纪委、督察、法制部门也都介入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及死者死亡原因,调查是否存在牢头狱霸、刑讯逼供等问题,以及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派出所
关押时打架半夜获释
城北派出所教导员刀向荣向记者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刀向荣说,5月5日中午11时15分25秒,一男子报警称,他在思茅区医院门口抓到一个小偷。随即,派出所出警赶往现场,将夏文金抓获。据夏供述,他在医院住院部一楼偷盗装衣服的行李箱,后被带往派出所调查。5月10日,根据治安处罚条例,派出所决定对夏文金执行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刀向荣说,5月13日晚上11时许,派出所接到行拘所电话称,夏文金行为举止反常,在晚上8时许掐同监室其他人脖子、殴打他人。办案部门向上级领导反映后,认为夏文金不适合在行拘所关押,应停止执行关押,并在当晚将夏带往医院体检,体检显示夏文金正常,于次日凌晨释放,将其送回出租屋,交付给一个叫李新发的朋友。刀向荣补充道,当晚送回家的夏文金没有任何异常,后来听李新发说,当晚他们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夏独自出门。
“在医院体检时,夏文金行动不便,为何到家能走路?”“为什么在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半夜释放?”对于记者的追问,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分管行拘所的刀副局长称,“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释放”。
家属
发现遗体多处伤痕
发现夏文金遗体的鱼塘,位于夏出租屋后方步行约20多分钟的一个山洼里。
夏文金的家属称,他们来此打工租住,一家人从不知道鱼塘的存在。
鱼塘主人的弟弟陈得生一家四口就住在鱼塘边的坝子上看守鱼塘。陈得生告诉记者,鱼塘里面养了花鲢鱼、罗非鱼、草鱼、鲫鱼等,但都不大。为了看守鱼塘,他们还圈养了1条藏獒,放养了3条土狗。
陈得生回忆,5月13日晚上,村里的狗叫时,他们家的也一直叫,当晚10时许睡下的他,还出门看了看,没发现异常。第二天早上10时多,他的妻子看到水面上漂着个人,报警后,警方封锁了现场,并进行打捞。
“只看到穿着裤子没有上衣,鞋子也没有,手臂是青紫色,像是刚打完架一样。”陈得生说,警察不让围观者靠近,他看得也不是很清晰。
5月15日下午5时许,夏文金的兄弟夏文勇、夏文华等人赶到殡仪馆,发现夏文金的遗体头部、脖颈、肩胛、四肢等多处破裂出血,全身面部、手臂、胸部等多处大面积臃肿、青紫色,并赤裸着上身。
刑警
称眼皮嘴唇被鱼吃了
家属向警方质问伤痕时,刑警队技术室主任郑增福答复“被鱼儿吃的”。
但看守鱼塘的陈得生并不这么认为,“这完全是个笑话,鱼儿还小,怎么可能,再说我们养的鱼儿又不吃人”。
郑增福告诉记者,在打捞后看不出来伤痕如何形成,经法医对其尸检,发现鼻梁擦伤、嘴是裂伤、双手皮肤青紫、
双膝擦伤。这是因为夏在行拘期间对同监室的人掐脖子,被劝架时受伤,嘴是反抗时撞墙所致,这些都不是致命的。
郑增福认为,面部皮肤薄软处的眼皮、嘴唇系被鱼儿吃了,死者系溺水死亡,“还有释放当晚在医院的体检报告也证明,死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但神志清楚,颅内无明显出血,身体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