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前女友致其怀孕 胚胎成关键证据
编辑:小男2014-05-20 11:03:14

胚胎
早前,贺州市一男子在网上结识在校女生黄某,两人随后发展为恋人关系。后因女方提出分手,莫某心生不甘,将其强奸致其怀孕。事发后,莫某投案,但未有证据指证。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最后通过鉴定人流后的胚胎证实胎儿属莫某亲生的。
莫某今年22岁,是贺州市人。2012年10月,他在网上认识了在龙州县读书的女学生黄某,两人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2013年3月,莫某到龙州县见黄某,两人发生性关系。为了能与黄某在一起,莫某还在龙州找了一份工作。
去年年底,黄某提出分手,莫某心有不甘,向黄某求婚,但被拒绝。莫某就抢走黄某的手机,第二天,他以归还手机为由,将黄某骗到宾馆后强暴。
此后,黄某发现自己怀孕,就在QQ上多次要莫某负责,处理怀孕事宜,莫某却让黄某把孩子生下来。黄某报警,今年1月6日,莫某到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莫某归案后,如实承认了犯罪事实。但此案距离案发时间已久,仅有双方的口供,要证明莫某违法,还缺乏客观证据。今年3月5日,龙州县公安局将黄某做人流手术中提取的胚胎组织送检,结果发现胚胎组织的遗传基因,与嫌疑人莫某的不一致。
为防止出错,龙州县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再次将流产的胚胎组织,送到自治区公安厅重新鉴定。今年4月9日,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提取了流产组织的5份检材进行检验,最后发现其中有一份流产组织的基因型,是莫某的遗传基因,证实怀孕的胎儿是他的。
15日当天,龙州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山,对于警方的强奸控告,莫某供认不讳,对于警方提出的各项证据也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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