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车上无故殴打14岁学生 称只想发泄一下(2)

男子殴打画面
事发前,行凶男子曾暴饮一斤白酒
向某,湖北宜昌人,今年30岁,身高175厘米。据他供述交代,案发前他在杭州从事代驾工作,5月1日来到温州。
5月2日中午,他和表哥在瓯北林垟加油站对面的一家川菜馆里吃午饭,他一个人喝了半斤的“二锅头”和半斤的杨梅酒,两人一直喝到下午1点。后来其表哥去上班了,他准备去逛街。
下午1点24分许,向某在林垟公交车站上了车,坐到了驾驶员后面靠过道的位置上,把装有衣物的塑料袋放在靠窗户的空位上。
车子开了约10分钟,行至双塔路某中学旁边站头时,上来三四个人,其中包括那个后来被打的男孩。向某把塑料袋拿开后,小男孩坐在了向某左侧靠窗的位置上。
车子开到瓯北龙桥红绿灯路口时停了下来,向某转头问身旁的女子是否认识小男孩,因为他当时看到女子与小男孩一同上车。确认小男孩是独自一人后,向某伸了下懒腰,然后就起身暴打男孩。
殴打孩子是因酒后郁闷想发泄一下
向某用左手掐住小男孩的脖子,用右手拳头殴打他的头部、脸部。见男孩用双手护头,向某就改用脚踹他的头部和肚子。
其间,公交车司机过来劝架,向某谎称自己身上有刀,威胁司机不要“管闲事”。车上的乘客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始纷纷指责向某。向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就停止了殴打。惊慌之余的小男孩脱离魔爪后,丢下书包,逃下了车。
据悉,被打的男孩头部、脸部和身上有多处软组织受伤。
当民警问起向某打人的原因时,向某的回答是,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母亲患了病,又要买房子,自己压力很大,加上当时喝了很多酒,看到小男孩便想打他发泄一下。
目前,向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民警介绍,因其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未成年人,并且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