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一审公开审理“广西一号传销大案”
编辑:小男2014-04-28 13:36:58

开庭现场
昨天,在广西省南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广西一号传销答案”。当天,法院依照当庭证据以及事实证明,对一审进行公开宣判。

审理现场
当日,被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人民币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当天,犯罪嫌疑人并未当庭提出上诉,审判结果将在规定期限内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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