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将庭长会做饭纳入考核机制 一个月学不会将调离(2)
编辑:小男2014-04-21 11:59:06
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将调离
张立勇的谈话并非说说而已。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具体方案。在做饭问题上,南阳法院要求中院班子成员到基层法院调研时,要到每一个法庭吃顿饭,“检验庭长的做饭水平”,同时开展“优秀法庭、优秀法庭庭长”创建评比活动,把“支部建在法庭”、“法庭庭长会做饭”作为评选条件,并在年底对法庭庭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称职的要采取组织措施。

河南高院要求庭长会做饭
多地法院官网分别报道,4月2日,桐柏县法院开会,院长刘书旺明确提出“庭长带头会做饭”,要确保基层法庭吃好中午饭,法院抽出资金为每个法庭购买消毒柜。
4月3日,南召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长曾凡振提出“要用一个月时间对庭长进行培训,仍不会做饭的调离。”
4月4日,内乡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院长柳殿奎提出“每位庭长必须学会做饭并要带头做饭,并作为当前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并将此纳入年终法庭目标考核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奖评先资格。”
法官:举措有实际意义
对于前述说法,南阳某县一位法官对南都记者表示,确有其事,但外界对“庭长必须会做饭”有误解。
法官介绍,从去年开始,他们法院系统都在推行“五小工程”(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他认为,这样做在本质上改善法官和干警的生活质量,同时还强化了在法院就餐的氛围。这样,就避免了与当事人一同吃饭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