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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刘汉否认涉黑指控

编辑:小男2014-04-21 11:31:09

  4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依法继续对刘汉等人涉黑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天,进行法庭辩论后,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在陈述时,刘汉否认了其涉黑事实。审判者当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为此,历时17天的刘汉等人涉黑案一审全部休庭。

刘汉称否认涉黑指控

刘汉称否认涉黑指控

  在刘汉等10人案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刘汉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出,从组织特征来看,刘汉等人的涉黑犯罪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从经济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大肆敛财,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从行为特征来看,该组织非法持有大量枪支、弹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暴力抗法、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草菅人命,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非法控制特征来看,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称霸一方,在四川省绵阳、广汉、什邡地区和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但被告人刘汉在辩论中仍以“不知情”“与自己无关”“未组织、领导过犯罪组织”等否认起诉指控。

  刘汉等36人涉黑案中,陈力铭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军等5人案、旷晓燕等3人案、刘学军等3人案、刘维等7人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已分别于4月1日、2日、16日休庭。

  在庭审期间,多名被告当庭认罪,表示自己的悔过之意,还对被害人家属进行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并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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