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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黑老大受审 曾打警察好色成性

编辑:小男2014-04-17 09:51:57

  15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佰红等人涉黑一案。据悉,李佰红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于2012年12月8日被淮阳警方批准逮捕。

  2013年11月6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2014年2月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南黑老大受审

河南黑老大受审

  百姓闻李佰红而色变

  在多达49页的起诉书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1年以来,被告人李佰红、周海涛,纠集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组成了以李佰红、周海涛为首,以孙国华、张立、郭玉萍等为积极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众多,有明显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分工,通过非法控制淮阳县公交公司、淮阳县混凝土市场,非法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并将违法犯罪所得用于购买车辆、枪支、弹药、刀具等作案工具,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吃住、娱乐和吸食毒品。

  公诉机关起诉称,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在淮阳县大肆进行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淮阳县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使当地百姓闻李佰红而色变,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公安局内殴打巡特警

  2009年,被告人李佰红听说淮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罗某说其坏话,遂指使被告人李柏增、周海涛、张立到巡特警大队,公然对正在办公室工作的罗某进行殴打,并将罗某所持摄像机损坏。

  逼得一家人逃离淮阳

  2006年,李佰红怀疑梁某在互联网上控告其是淮阳最大的黑社会头目,并怀疑与王亚彬有关。

  被告人王亚彬为向李佰红、周海涛证明自己的“清白”,于2007年9月19日凌晨,将汽油浇到梁某家门口点燃,致梁家防盗门内损坏、楼梯转台处电线被烧裸露。之后,再次对梁家浇上汽油焚烧,致使梁某一家人被迫逃离淮阳县。

  2007年,梁某一家被逼逃离淮阳后,李佰红安排周海涛、张立等人,将梁某家房门撬开,搬走室内物品,并长期占用该房,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使得梁某一家有家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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