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食品安全问题多 怎样吃到健康是问题(2)
编辑:小男2014-03-17 09:22:37

民众回答
D382次动车组向乘客售卖每份35元、已过期10天的盒饭,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
1、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与动车的平价交通理念不同,动车上35元一份盒饭明显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2、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动车销售超过质保期盒饭,显然与食品安全的规范相违背,无法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依据上述规定,作为过期盒饭销售者的动车应对上述侵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向动车组所属南昌铁路局请求交易额十倍的赔偿金,如乘客食用过期盒饭后已产生人身健康损害的,乘客还可请求因健康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
我们每个人出行都希望能够收获健康和快乐,而这样的食品相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噩梦。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希望有关部门能把人民的利益真正的放在首位,让我们可以在乘车中获得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