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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今日宣判:李某某或将量刑最重(2)

编辑:小男2013-09-26 09:07:40

  三名被告人道歉赔偿已获谅解

  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法院表示,对于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因尚有相关程序性问题需要解决,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院决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再行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审理。

  据悉,三名认罪被告人的律师,通过法院的转达,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及赔偿意愿,通过协商,三名认罪被告人每人赔偿了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同案被告人魏某的律师李在柯表示,如果四名被告获得原告杨女士的谅解,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减刑10%。他还表示,对自己的代理人量刑的乐观预期是“获判三年缓刑,甚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因为魏某“一是未成年人,二来有立功表现,三是从犯”。

  中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也有第三方律师指出,因为轮奸属强奸中较重的行为,所以缓刑的可能性不大,他还认为李某某的量刑不大可能低于5年,也不会超过10年,他在采访中说:“李某某的认罪态度是最不好的,他在四个未成年人中应该量刑最重。”

  案情回顾

  2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一位女事主报警。据女事主称,2月17日晚,她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海淀公安分局开展工作后,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随后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检方表示,李某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5月6日,海淀警方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因案件复杂延长15天,之后海淀检方将此案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7月2日,海淀警方再次就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7月8日,海淀检方就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提起公诉。

  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完成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该案。

  7月22日,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8月20日,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

  8月28日、29日,海淀法院曾就此案进行了两天的不公开审理。

  还有半个小时庭审就要开始了,庭审结果究竟如何呢?这几天很多猜测在半个小时之后结果将会大白于天下,一起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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