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导航

新闻揭秘:谁动了孩子的第一口奶?(3)

编辑:小男2013-09-16 17:30:36

  记者调查:护士推荐奶粉也赚钱

  新生儿的第一口奶,竟然被医院利用,换取“赞助费”、“车马费”。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愤怒。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仅仅是医院里有一定职位的医生,在出卖新生儿的“第一口奶”,一些普通的护士也在和奶粉企业合作赚钱。

  在打款明细中,记者发现,多美滋公司给很多医务人员的打款金额都是500元,300元。这样的金额显然不符合戴医生所说的“赞助费”,那么这些款项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记者约到了一位护士。在打款明细中,多美滋公司七月份给她打款300元。

  “我跟你直说,咱说实在的,都是从那个经济来的,经济这个挂钩,一般都这样,他们也是这样来的,先从院长。”

  当记者以奶粉厂家的名义向这位护士寻求帮助时,这位护士明确告诉记者,医院给孩子吃什么样的奶粉,作为普通护士,她们做不了主,但是也是有方式和奶粉厂家合作的。

  “就是你推荐哪个牌子,然后吃我们奶粉了,后来给你相应的提成啊。”

  这位护士告诉记者,他们的医院不提供免费奶粉。很多产妇,在孩子出生之后,并没有准备奶粉,这时候大部分家属会询问护士的意见购买哪款奶粉。

  “护士手里面有,但是他们工资很低,他们愿意挣外快的话,愿意发的话,都是一罐提成50元。”

  当记者对护士的推荐效果提出质疑。这位护士立即表示,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医院里的小卖部看一下。在这间小卖部里,记者看到店内的柜台上,放着各个品牌的奶粉。小卖店老板这样说:“你得找护士长、护士给你推,它要不给你推的话,这个,半年就卖了一桶。我跟您说吧,你推荐这个不是白推。这就是看你出多少钱,一罐奶粉,护士拿50元。”

  按照这位小卖店老板的说法,护士推荐后,奶粉成功卖出,厂商会给护士每罐奶粉50元的回扣,不仅如此,奶粉厂家也给他开出了优厚条件。

  “这些都是免费放这里的,这个给我的价格是五折,每个月给我1000块钱。”

  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受贿罪”定罪。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这些人们眼中的白衣天使,却为了一己私利,置新生儿的健康安全于不顾,把国家的法律抛之脑后,出卖了作为医护人员起码的“医德”。谁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谁来保证新生儿的安全?有关这一事件的最新情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奶粉厂家使手段 新生儿依赖奶粉排斥母乳

  为了争夺新生儿的“第一口奶”,奶粉厂家使出浑身解数。看到这里,我们还有一个疑问,他们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这样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利润?几经周折,记者采访到曾经担任某品牌天津区销售总监的业内人士。

  “不给他吃,我们不做第一口宣传的话,我们的奶粉卖不动的,因为公司的指标年年在涨的,公司老板对我们要求非常高的,要求份额要第一。”

  尽管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

  “根本不是这么去做的”这位业内人士坦言,“现在厂家已经这样了,宝宝一出生,不管你同不同意,不管你妈妈有没有奶,就直接给孩子顶上奶粉了,都是这样的。他对妈妈的母乳会排斥吧,两个口感变化了。让宝宝养成吃这个品牌奶粉的习惯。”

  为了让婴儿养成食用自己品牌奶粉的习惯,排斥母乳和其他品牌奶粉。控制婴幼儿的“第一口奶”还仅仅是这些厂家做的做第一步。

  “吃完之后出院都会给他们带一个,就每一个人派一个,派着带走,拿回家继续吃,010707然后呢我们就会给医生一份钱。”

  如果这样还不能确保婴儿对奶粉的依赖,奶粉厂家还会使用电话推销的方式。而这些奶粉厂家掌握的产妇电话等信息也全部来自医院。

  “每个孕妇在医院检查的时候,在登记完自己的基本资料之后,这个登记资料的负责人,也就是护士或者护士长之类的,会把这些名单给我们的代表,我们的代表会给他一定的名单费。”

  这位前任销售经理给记者展示了奶粉厂家掌握的产妇资料,其中不仅包括产妇的电话,还有孩子的出生日期。在产妇出院之后,奶粉厂家就会以产后服务的名义,给她们打电话,告诉她们住院期间,孩子曾用过自己品牌的奶粉,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孩子已经适应,大部分家长都会选择继续使用。

  “我天津区的费用是330万一年,每个月都全部用光,现在目前我们的费用都有点超,这些钱都用在医院了,这还不算额外再拨款。”

相关阅读
热门视频
精彩专题
热点推荐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