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送癌症老伴沉江被判故意杀人 儿子觉愧对老人(3)

七旬老翁送癌症老伴沉江被判故意杀人 儿子觉愧对老人
各方意见很快反馈上来。他们都表示,汪卫国平时老实,与妻子关系也很好。两位老人都是一心为子女着想,有了病痛不想拖累儿子们,舍不得花钱治病,又不懂法。
参加听证会的人都认为,汪卫国是个法盲,不能让这个家庭再发生悲剧,应该教育子女们多尽孝道,但法不容情,故意杀人的罪名无法推卸。
法院说服了老人后,认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对社会不再产生危害,加之身体残疾不宜收监,允许监外执行刑期。
法官:“安乐死”都通不过,何况助人死亡?
主审法官丁新红谈了自己的看法:
叶爱珍处于癌症晚期,苦不堪言,这一现状得到了多方的证实。老人生前要求“速死”,多次要求丈夫帮助她死亡的情节,也得到一定的佐证。在了解了死者的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的意见后,民意结果是一致的。汪卫国患3级残疾,年岁已高。他存在情节轻微的情形。
但当事人汪卫国故意杀人罪是不容置疑的。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那么,汪卫国故意杀人是否存在轻微情节?这主要看妻子叶爱珍生前是否要求死亡,是否多次要求死亡。这是本案判决的关键,也得到逐一证实。
这个案子跟“安乐死”没有联系。目前,“安乐死”都无法得到国内外通过,何况助人死亡的行为呢?
汪大爷和叶婆婆夫妻情深感动了不少人,但是因为爱而杀害也让很多人不能理解,法盲不能说是这场悲剧的源头,但至少是重要原因。而不安乐死再次被人们讨论,面对饱受病魔折磨的亲人,到底能不能放弃,让他们安详一点走,还是要坚持到底?这讨论了很多年,但是一直没有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