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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吹泡泡”学生被开除学籍 学校被令撤销处罚

编辑:小男2013-06-05 11:16:21

    6月1日,云南省陆良一中两名高中生因为在学校教学楼内“吹泡泡”和“扔纸飞机”,而被处以开除学籍、停发毕业证并记入学籍档案的处分。记者了解到,陆良县教育局表示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陆良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李彦平介绍,根据调查:6月1日18时18分,在高三年级学生晚辅、其他年级休息期间,高一年级344班学生闵某某,在东教学楼三楼走道上用吹泡泡工具往楼下吹泡泡,引起众多学生在楼道围观、起哄。经值日教师反复进行劝阻,闵某某同学不理不睬。

    随后,高三305班学生马某某从教室出来,在教学楼三楼向楼下扔纸飞机,进一步引起学生起哄、围观。为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20多名教师经过30多分钟的反复劝阻和疏导,事态才得到了控制。

    因临近高考,为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高三学生全身心备考,6月1日晚21时,陆良一中召开行政会议,根据《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给予闵某某同学、马某某同学开除处分、保留其学籍的处理决定。

    陆良县教育局调查组认为,陆良一中对两位同学的处罚欠妥,经研究决定:责令陆良一中撤销对闵某某同学的处分决定,及时让该同学回校学习;责令撤销对马某某同学的处分决定,并及时与家长联系,稳妥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其顺利参加高考。

    人非圣贤,岂能无过?何况学生的心智尚未成熟,出现了一些过失也正常,学校的管理应重在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并改正错误,岂能开除了之?这是学校推卸责任、不作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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