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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指挥贩卖婴儿223名的云南农妇获死刑(2)

编辑:小男2013-05-29 14:21:51

    一审判决主犯死刑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开枝等36人以出卖谋利为目的,参与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根据庭审查证的事实和证据表明,本案犯罪成员较为松散,多数被告人属于亲戚关系,经相互介绍参与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相互独立,仅受蒋开枝指挥和安排,与法律规定的犯罪集团构成要件不相符。共同犯罪中,彭庆托等受蒋开枝雇佣参与接送婴儿,或将寻找到的婴儿出卖给蒋开枝,均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参与买卖婴儿和运送、中转婴儿的事实、情节、人数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结合被告人的归案情况、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情况,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彭庆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宁选斌、张林鹏、裴文兰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黄丽等31名被告人判处14年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36人称量刑过重

    一审宣判后,蒋开枝等36人以量刑过重为由,纷纷提出上诉。5月17日下午,云南省高院在宣威法院开庭审理蒋开枝等36人团伙拐卖儿童上诉案。

    或神情暗淡、或泣不成声。36人一字排开,几乎与审判庭同宽。法庭审理中,公诉机关从李金顺、徐顺花夫妻等12起提供婴儿出卖给蒋开枝、裴文兰等18人帮助蒋开枝运送婴儿、彭庆托等3人运送婴儿和张林鹏接应婴儿、彭关怀等帮助蒋开枝代养婴儿等五个方面指控蒋开枝等36人拐卖婴儿犯罪事实。

    至5月17日下午4时许,该案二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审判结果还在待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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