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于正、郭敬明遭联合抵制冤不冤
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于正、郭敬明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一些综艺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并发出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于正、郭敬明为何会犯众怒?他们遭联合抵制冤不冤呢?先来看两人的“抄袭劣迹”。于正的官司发生于2014年。这一年,琼瑶诉于正《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琼瑶虽然打赢了官司,却至今没有等来于正的公开道歉。值得一提的是,此次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抵制于正、郭敬明,琼瑶亦在其中。而郭敬明的官司更早一些。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其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进行了赔偿,却也和于正一样拒不道歉。

为了追逐流量,一些资本和平台不惜一掷千金。
这两桩案子均为陈年旧案,此番之所以被旧事重提,其实与两人的新身份有关。近期,郭敬明、于正作为导师、嘉宾,分别参加了表演类综艺《演员请就位2》和《我就是演员3》,并均因为节目中的言行与编剧圈发生争议。对此,联名信提出质疑,“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文贼’却被资本和平台追捧”。
这一联名信的发布再次提醒影视行业:是时候正视“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不良倾向了。影视行业当然不可以没有流量,但也不能“唯流量”。从现实来看,“唯流量”目前主要有两大表现:其一,全部押宝于流量小生、流量小花身上,根本不注重内容与质量;其二,为了吸引眼球,不惜启用争议人物,并且通过争议人物的出位言行不断制造话题。“唯流量”的危害不言而喻。正如联名信在谈到“文贼”被奉为导师的后果时所指出的,“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试问,如果对“唯流量”一直听之任之,让那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之人以榜样之姿活跃于大众面前,那么,影视行业的良性发展从何谈起,对青少年的正向引导又从何谈起?所以,与其讨论于正、郭敬明遭抵制冤不冤,我们其实更应该讨论的是,如果破除“唯流量”的顽疾,逐步改善影视行业的整体生态?当然,这绝不是抵制某几个人,将某几个人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那么简单。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胡俊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莫伟浓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许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