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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追回丈夫为情妇花费一半

编辑:小男2013-05-09 10:06:02

    日前,有媒体报道,焦作一男子在已婚的状态下,以“单身”之名公然去泡妞,而后被妻子发现,妻子把情妇告上法庭,把丈夫花于情妇身上的10万元追回。

妻子起诉追回丈夫为情妇花费一半

    丈夫移情别恋后,赠与情妇巨额财产,妻子知道后一怒之下将情妇告上法庭,请求返还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近日,焦作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此案。

    2007年1月,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个女儿。2009年张某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年轻貌美的李某,以“单身”名义对其展开强烈追求。在隐瞒妻子的情况下,与其保持两年不正当关系,2011年4月李某怀上了张某的孩子。2011年5月,张某与李某的地下情被妻子王某发现后,张某为向妻子交代,就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为索要赔偿,向张某出具一份保证书约定:在与张某同居期间,张某为其投资开美容店、购买首饰及生活所需品等,共花费约200000元,因张某有家庭,双方决定终止一切关系,张某给李某的钱物不再返还,李某同意把孩子打掉,但要求李某支付20000元补偿费。张某出于无奈支付李某20000元,张某的妻子王某知道后诉至法院,认为张某赠予李某的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即10万元属于自己,张某无权处分,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返还王某10万元。

    法院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处理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张某未经过妻子的许可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某,李某取得财产属于不法取得,请求李某返还200000元的一半即10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王某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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