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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专抢小学生为买零食吃 抢13元被判10个月

编辑:小男2013-04-12 16:53:20

无业游民专抢小学生为买零吃 抢13元被判10个月

    抢劫的新闻我们时常会见到,因为一些人一时因为贪欲冲昏了头脑做出了犯法的事情。一般抢劫都是抢有钱人,抢小学生买零食倒是少见。

    去年9月的一天傍晚,读小学四年级的小阳,放学经过厝仔村老人会门口。突然,一名成年男子挡住小阳的去路,说:“你身上有没有钱,给我,不给我就抢。”小阳害怕极了,只得将身上仅有的2块钱,交给了对方。之后一个多月时间里,这名男子又分两次强行抢走小阳共4块钱。

    “那天我从小卖部买了块面包,也被他抢去吃了。”事发后,小阳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很是委屈。小阳回忆,有一次,那个男的还威胁他,交100块出来,但小阳拖了一个多星期都没拿出钱来,小阳还被男子掐住脖子,推倒在地上。

    经民警调查,同是小学生的小桦和小轩,也有类似的遭遇。不久后,这名男子被石狮警方抓获。他姓蔡,石狮人,今年30岁。他坦白说,抢了三人的钱后,就跑去小卖部买零食吃。蔡某说,他没工作,身上没钱但又想吃东西,他觉得自己长得高大,便想到去吓唬小孩子弄点钱花,几次下来,共得手13元、一个面包,还有几包糖果。

    近日,石狮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抢劫是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抢劫的金额是多少,都无法逃过的法律的制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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