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新闻联播》都把商标安排上了,你呢?
曾经有这么一个段子:有一个老外刚来中国的时候,晚上七点看电视切换频道时,问中国朋友电视是不是坏了,因为所有的频道都是一个节目。
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个节目就是央视的《新闻联播》。
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新闻电视节目,《新闻联播》自1978年开播以来,至今已经连续播出了42年。
而就在前段时间,新闻联播那百年不变的老片头动画终于变样了。全新的三维立体动画和视觉效果让不少观众耳目一新。
改版前片头
改版后片头
可以看出,高清改造升级后的《新闻联播》,整体镜面风格更趋立体化,字幕版式的标题、角标等更符合高清制播的播出要求,字号也更适配16:9画幅屏幕。
而作为一名知产人,小编更关心的是,“新闻联播”注册商标了吗?
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目前“新闻联播”商标申请共有12件,其中中央电视台于2002年1月17日申请注册了6件“新闻联播”图文商标,涉及6个类别。
而通过查询可以看出,不像别的“傍名牌”,新闻联播被傍的次数还是比较少的,只有6个,且该6个都是文字商标。可想而知,这6个商标无一注册成功。
可能还有人会问,为什么央视只申请6件图文商标,没有申请纯文字的“新闻联播”商标呢?
主要原因应该是各地方电视台也有新闻联播,作为公共新闻节目,假设央视拿着“新闻联播”的文字商标四处维权,其主要维权对象可能就是地方电视台,而大家都是一个系统内的兄弟单位,且播放内容主要都是时政新闻,这样维权的意义并不大。但如果换做其他商业性电视台,此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而除了图文商标之外,央视还将新闻联播片头音成功注册为商标。
2013年8月30日《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2014年5月1日起,商标局开始正式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
声音与其他注册商标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等)一样,要求具备通过使用能够与他人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
通过商标局网站查询可知,从2016年6月8日开始,中央电视台就申请将新闻联播片头音注册为商标,历时42个月,于2019年12月14日正式公告。
只是,最终只有38和41类的声音商标被予以注册。而这是和《新闻联播》这一节目联系最密切的类别。
商标是区分经营者商品或服务之间的标记。不论是中小企业,还是类似于《新闻联播》的知名品牌,都应当及时进行商标注册。这也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防止侵权,甚至可以对那些蹭热度的模仿者进行合理合法的追责。
除此之外,商标更凝聚了商标权人长期经营的商誉价值,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一个好商标能为企业孵化巨大的财产利益,其价值往往是难以估量的。
总而言之,每一个品牌创造人都必须要具备商标意识,特别是对初创企业来说,在创业初期就应该做好商标布局工作,如果想着等品牌做大之后再注册商标,那宏邦只能告诉大家: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