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公务员未上岗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2)
编辑:小男2013-02-01 17:09:44
为什么朱永明未能上岗呢?笔者求证后发现,朱永明和政府部门的说法并不一致。
1995年,朱永明被聘在县司法局法律事务所工作,但他是通过马家镇的关系,以马家镇司法助理员名义参加的招录考试。
“当时的考试是有条件的,只面向各个乡镇法律事务所从事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一个乡镇只有一个名额。”李明回忆说。
时任马家镇政府办公室干部、现为眉县教育局副局长的梁民生告诉笔者:“乡镇司法助理员主要是协助解决农村纠纷的。当时的招录考试主要是针对乡镇没有正式编制的临时工,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报考的。”
对于朱永明的报考资格,梁民生认为有问题:“严格地说,他根本就不符合报考条件。但朱永明找了当时的马家镇领导说情,想通过马家镇报考。因为他在马家镇工作过一段时间,又是农村的,当时的镇领导很同情,也想为朱永明帮忙。领导同意了,但提前跟朱永明声明:可以以马家镇的名义报考,如果考上了,因为马家镇有司法助理员了,肯定不会接收,你可以到其他镇去试试。”
朱永明也向笔者承认,他曾经找过马家镇时任书记武长江,武长江同意他以马家镇的名义参考。
考试通过后,1997年1月,朱永明接到通知,参加并通过了由陕西省人事厅、司法厅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取得了由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颁发的“司法助理员岗前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的证书。
1997年2月,朱永明再找马家镇,武长江告诉他,不能回到马家镇工作,因为县里不拨工资,马家镇没法承担两个司法助理员的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