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无法直面过往 两年间遭父亲酒友多次侵犯后怀孕(3)
后遗影响:她该如何走出创伤
心理老师称李静年龄小,想要完全走出创伤十分艰难
警方2012年初介入调查,2012年11月20日,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吴东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由于归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对于被流产的胚胎,判决书中称,“送检的李静人流后可疑组织,P R C检验仅检出李静有效基因型”,即无法断定孩子是谁的。
母亲辞职上诉申请法援
父亲李立在得知对方只愿付两万元的民事赔偿后,便不再关注这件事,他依旧喝酒、打牌、晚归,对案情不再过问。对于这个结果,黄萍表示难以接受,并拒绝了民事赔偿,“我女儿都被害成这样了,怎么能从轻处罚呢?”黄萍开始了自己的上诉之路,她辞去工作,连夜写了一张又一张材料,步行送往各个相关部门。在妇联建议下,她在珠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身心的摧残使得李静性情大变,在妇联救助部门帮助下,黄萍为她找了心理医生。
10个月过去了,时间和心理疏导都对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听到父母说起此事,她经常会变得暴躁,有时自己跑出门去。
当事人依然无法直面过往
李静的心理老师、珠海欣心社工服务中心副主任方海玉说,尽管李静是个内心坚强的女孩,尽管她的恢复速度在同类人群中还是比较迅速的,但她的年龄小,想要完全走出创伤,十分艰难。在多次的心理辅导中,李静从不愿开口到主动给她送手制小礼物,已经有很大突破,但依然无法让她直面这些过往。
“所有发生的事情,你都没有想过告诉父母吗?”面对记者的提问,李静说,确实有想过要告诉妈妈,但回来看到妈妈那么辛苦,“就不敢说了”,“怕妈妈知道了压力大”。
当被问到“你觉得吴东这个人怎么样?他对你怎么样?”李静沉默,并不愿回答。但当记者给出“好人”“坏人”两个选项让她选时,她很确定地选择了后者。
心理分析
受害经历带来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四川大学心理健康中心副主任王英梅分析称,如果李静所说的全部属实,她很有可能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就是有我们常说的“人质情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虽然在对记者的陈述中,李静称自己一直是被迫的,但其实从心理上来讲,李静对于施害于她的吴东并没有完全地排斥,相反,当对方发邮件要求她“看到信息给我电话”,李静的回复是询问对方电话号码。不告诉父母的原因,李静回答的是“怕妈妈压力大”,但从她多次离家出走的情节看,“怕妈妈压力大”只可能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而最大的原因可能还是自己对对方的信任和依赖。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认为,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李静遇上强奸她的吴东,一开始肯定是由于“裸照”等方面的恐惧而噤若寒蝉,但后来,当时间越来越久后,她逐渐认为对方的安全等同于自己的安全。所以才会在父母打骂之下,依然不轻易吐露实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