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剧】《以家人之名》热播,李尖尖,你不能干涉爸爸再婚!
近日,青春成长治愈剧《以家人之名》热播。该剧讲述了三个没有血缘关系、在原生家庭遭遇过伤痛的孩子,机缘巧合下凑在一起成为了兄妹。三人在两个爸爸的抚养下成长,彼此温暖,自我和解,成为了更好的人。
看了以上简介,你是不是觉得这部剧分分钟能把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
实际上,这是一部泪点与笑点齐飞的剧。
我们先来看一个泪点:
凌霄的父母离婚了,凌霄妈妈把凌霄“给”了楼下的小女孩李尖尖。
再来看一个笑点:
高中开学第一天的李尖尖,把写着“不好惹”的头巾绑在头上,结果绑反了。
按照惯例,小编是要边追剧边普法的,下面我们就结合剧情来学习《民法典》吧!
1
剧情回顾:
李海潮丧妻,热心的街坊给他介绍了单亲妈妈贺梅。李海潮和贺梅见面时很客气,而李海潮的女儿李尖尖却不希望父亲续弦,很不欢迎贺梅。
小尖尖能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
我们看看《民法典》就知道答案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无论是未成年子女还是成年子女,都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因此,无论父亲继续单身还是再婚,小尖尖都应该尊重他的选择。
2
剧情回顾
性格内向的凌霄被几个小朋友欺负,仗义的李尖尖冲了上去帮凌霄反击,贺子秋也上前帮忙。结果两败俱伤,几个小朋友都受了伤。
打架后的小尖尖
社会我尖姐,人狠话也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打伤他人,父母是要承担责任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所以孩子们,为了身体健康,也为了不给爹妈找麻烦,咱别再“熊”了好吗?
3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民法典》中关于“亲属”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在李尖尖的“混搭家庭”里,一家五口并不都是法律上的“家庭成员”,但他们彼此照顾,治愈了曾经因亲情受到的伤痛,得到了情感上的弥补,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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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为家?哪里有亲情,哪里就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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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婉兮
编辑丨Archer
图丨网络
<第14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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