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女人难?不怕,法律保护你!
前有30+的姐姐在女团乘风破浪
后有30+的女性在剧里破茧重生
不得不说最近姐姐圈风刮得正猛
热播剧《三十而已》同样将镜头对准了30+的成熟女性
群体。不浮夸不生硬立足现实的剧情桥段,观众表示很买账,自七月中旬开播以来就一直霸榜热搜。前有全职太太顾佳,后有职场打拼“沪漂”王漫妮、在婚姻中疲惫挣扎的钟晓芹。三十岁女性的生活现状,一下子真实地展现于观众眼前,引发了共鸣。
问
三十岁的全职太太顾佳难“顾家”?
问
三十岁的王漫妮(王money)挣钱难?
问
三十岁的钟晓芹已经面临婚姻不幸?
问
电视剧中三位女性生活的不如意,是否有扭转乾坤的好办法帮助她们度过三十岁的危机吗?
答
其实,她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助自己渡过三十岁的难关。
根据剧情走向,许幻山出轨了,三十岁的全职太太顾佳若要净身出户离婚=失业=一无所有?来点狠的,这样捍卫自己的权益!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明确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在《民法典》中则规定是:“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许幻山你可长点心吧,你“有其他重大过错”!
顾佳手撕家委会桥段大快人心。若是在学校中,老师将孩子“关禁闭”“关小黑屋”?怎么办?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除了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权力搜查公民身体。另外,在学校情境中,教师不可对学生关禁闭或限制其自由,如关进办公室或空屋子不许出去,这样都属于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家长与学生个人应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十岁并不是因为你有多强大,而是为母则刚。
盼望着,盼望着,今天钟晓芹和陈屿离婚了吗?
离了,终于离了!
不少观众终于等来的这激动人心的时刻。不少观众对于陈屿婚姻生活中的“冷暴力”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你以为找到了避风港,事实就是你每日都在“吹冷风”。离婚时二人提到了一人一半的原则,那么离婚时财产究竟应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7.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身的性质来认定。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共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晓芹,你看看你还缺啥不?
“冷暴力”“拒绝沟通”?今天你让我“吹冷风”,明天我“冻死你”!看剧的观众总想撬开陈屿的嘴,“你倒是说句话啊!”婚姻是建立在沟通上的,因为有了共通的语言才能创造共同的生活。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采取殴打、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的暴力行为,而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冷暴力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实施家庭冷暴力造成受害人出现精神损害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还好我们晓芹是个阳光的姑娘
陈屿你偷摸庆幸吧!
专柜销售王漫妮在升职之际,却险被同事陷害失业,一直生活的小心翼翼的王漫妮面对突如其来的诋毁也是“宝宝心里苦”,好在最后“怎么对我,就怎么对她”圆满“解决”了这位嫉妒心极强的同事。对于职场上同事的无端诋毁和陷害,怎样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王漫妮同事的行为属于编造事实意图贬损他人清誉,严重侵害了王漫妮的名誉权,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王漫妮的社会评价、品德声誉和形象,并对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同时,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对公民的名誉权做了如下补充。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漫妮挺住!
在现实生活中
我们常会听到类似这样的声音
“年纪不小了,该找个人嫁了。”
“女人不结婚,人生不完整。”
“三十岁了,再不生孩子就晚了……”
对于三十岁的女性,社会总是有苛刻的标准和要求。其实三十岁就是一个人生的门槛,既有成熟的魅力,更应该时刻保持独立和清醒。每个年龄段都有其独特的色彩,我们不妨大胆自由地遵从内心、保护好自己,直面自己的生活,更有勇气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道路。
因为人生很宝贵
我们的青春也不止三十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