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评论 导航

邓伦名誉权案胜诉 被告需赔偿两万 与他战友的待遇不同

编辑:小男2019-08-26 11:27:51

  最近,网上传出邓伦名誉权案胜诉的消息,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有网友看后表示:“支持邓伦维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者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邓伦

邓伦

  此前,微博用户“名探侦珂岚”因侵犯邓伦名誉权而被起诉,不过由于对方认错态度诚恳且经济拮据,所以邓伦免除了对方的经济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但是另一位侵权者就没这么好运了。

邓伦图片

邓伦图片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官博通报:微博用户“李大宝的饼(目前昵称:至今思项羽_不肯过马路)”发布数条包含“插刀教新任教主”、“阴兵”等涉嫌侮辱性质字眼且附有丧葬用品图片的博文,公然对邓伦进行人身攻击,已构成对邓伦名誉权的侵犯。

  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涉案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九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邓伦赔礼道歉,并依法向邓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

邓伦名誉权案胜诉

邓伦名誉权案胜诉

  对于邓伦名誉权案胜诉一事,小编在此也支持邓伦维权。自从互联网发展了后,造谣真是越来越不需要成本了,每年都能看到几十起明星维权案件,希望网管在这一块能加强监管。

展开更多
邓伦
邓伦2012年参演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与杨紫成为“完美恋人”,2013年参演偶像电视剧《超...详情
相关阅读
热门视频
精彩专题
热点推荐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