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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1.4万要一半房 还有这样的操作?这房贷有点便宜啊

编辑:小男2019-08-17 16:57:26

  近日,一则关于情侣分手,女方还1.4万要一半房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热议。据悉,房子是登记在了男子和其女友的名下的。而因为女子曾还贷1.4万,所以分手时要一半房。然而还1.4万要一半房可以吗?法院如何审判?一起了解一下还1.4万要一半房事件始末。

 

  据了解,2016年初,小张在江干区买下一套房,支付了34万元首付,登记在了自己和女友婷婷名下。一年后两人分手,女友认为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就是两人的共同投资,自己还过3个月的房贷1.4万,所以房子也有她的一半,要求折价补偿。

 

  小张则认为当初之所以买这套房,是因为打算和婷婷结婚,虽然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后期绝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结婚的愿望也落空了,婷婷理应返还房屋的共同份额。

  那么小张女友还1.4万要一半房可以吗?小张能否拿回自己的房子呢?下城法院认为,从双方出资情况看,小张的贡献大于婷婷,婷婷也不主张要求房屋的所有权,同时,考虑到房子本身的增值部分和调解过程中小张愿意多给婷婷一点补偿等因素,下城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小张所有,由小张支付给婷婷房屋折价款35000元。

 

  以上就是还1.4万要一半房事件始末。万事皆有可能,还1.4万要一半房事件提醒了大家,婚前买房一定要注意签订协议或财产公证。买房时应该在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体现出两人的共同出资,并且事先商议好房产份额配比,写好各种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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