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怎么回事?起诉理由是什么?
编辑:小男2018-12-12 11:34:20
男子对陌生女子一见钟情后不仅辞去工作甚至还起诉女子,此事在网上引起网友们的热议,这是什么操作?
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
北京男子孙先生在北京一家书店内看书时见到一位身穿黄色卫衣,下身穿肉色丝袜的女子,两人对视了十秒左右,他想着这是自己心里非常满意适合的女生,不能错过便打算要联系方式,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女孩已经不见了,但是孙先生已牢牢地记住了她的身影。
为了能等到这个姑娘孙先生辞去工作,在中秋节开始每天11点准时在书店一边看书一边等到晚上七点多,期望能有一天遇到女孩,这一等就是等了四五十天,这期间的生活都是靠和亲戚借钱维持,但是对于不上班这件事他表示赚钱是为了养家户口,但是连家都没有,你养谁去呢?这振振有词的理由我无法反驳。
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
找不到这名女孩,他就印了传单在地铁、大街上、学校到处发,大概是觉得希望渺茫吧,在守株待兔2个月之后,孙先生竟来到了北京人民法院起诉该女子,希望法院能够帮他找人,当然这种奇葩的“起诉理由”当然是被法院拒之门外了。
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
孙某的诉讼并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向孙某解释,被告人不明确,双方也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力义务关系,如果他起诉的话,法院也只能裁定不予受理。
孙某的目的是为了让法院发公告,如果法院出具了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他也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因此,孙某当即向法院表示不再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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