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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首起恶势力案什么情况?非法拘禁勒索罪大恶极

编辑:小男2018-11-28 16:19:58

  据媒体11月27日报道,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于27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件,被告梁明等13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等5项罪名,处以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也是黑河自今年4月份发布的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到目前为止,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宣判如下:

  2014年,被告人梁明挂靠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黑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2014年至2017年期间,以梁明为首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虚假诉讼犯罪活动,并非法拘禁他人,严重扰乱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1月27日上午,爱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梁明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七百万元。被告人梁成龙、魏欣等12人,分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对于这个判决,小编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特别是几名团伙头目均予以重判真是大快人心。这个案件也代表了政府对黑色势力坚决打击的决心,狠狠地打击了涉黑涉恶团伙的嚣张气焰!希望广大民众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任何涉黑涉恶团伙,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黑河首起恶势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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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黑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黑河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处理中心设在黑河市公安局,设立专线举报电话:12389,负责人电话:17745379872;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黑河市纪委监察委信访举报电话:12388和0456-8223191。

  1、网络举报:互联网举报信箱:hljhh12389@126.com;黑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黑河公安”接受举报。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黑河市铁路街东100米黑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164300。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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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黑河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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