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导航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还有人敢这么做吗?

编辑:小男2018-11-04 16:39:31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三起拖拽公交司机案的涉事人员已被判刑,网友直呼大快人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辽宁省某法院宣判了三起案例,事发时三名被告人的个人行为,使原本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导致司机或其他无辜乘客受伤,已经构成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第一起是2017年4月25日发生在沈阳的事故。抚顺市满族自治县居民汲某在沈阳乘坐133路公交车的时候,由于未能及时下车原因,与司机张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该居民汲某情绪激动下,对张姓司机进行拖拽,使其偏离了驾驶座位,最终导致公交车失去控制并撞向路边护栏。

  法院判决的第二起事故,依旧是17年的。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某坐上105路公交车。该公交车驶出某站时,该居民吴某意识到自己坐过站了,因为没有及时下车,所以和司机发生了口角,并猛拽击打司机的手臂。该居民与司机争执过程中该辆公交车失控,并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大巴车

大巴车

  同年10月19日,沈阳市民李某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同样因为下车问题与司机发生了口角,并且对司机动手动脚。轿车紧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上面三起案件的涉事人员,都因为一件小事对司机进行了拉拽,并导致车辆处于危险之中。对此,法院判汲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对于此判决,网友表示很满意,毕竟谁都不想再发生前些日子的重庆大巴坠江事件。

  希望能有一些措施来保障乘客与司机的安全,可以建设相关设施,保障司机的正常驾驶,严惩乘客打扰司机的违法行为,并且对见义勇为的人实行奖励。

  辽宁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司机的方向盘掌握着全车人的性命,请不要随意拉拽公交车司机。

展开更多
相关阅读
热门视频
精彩专题
热点推荐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