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导航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倒卖号源为严重危害秩序行为

编辑:小男2018-10-17 15:33:11

  16日,28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追究刑责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据国家发展改革网站16日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民航局、中医药局、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其中有提到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包括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处社以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列举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28部门联合惩戒医闹行为

这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情形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医疗秩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

展开更多
相关阅读
热门视频
精彩专题
热点推荐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