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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长江踩水溺亡 究竟是谁的过错?赔偿多少钱?

编辑:小男2018-09-09 20:59:20

  男童长江踩水逆亡,十岁男童徐某知音想要去捡被冲走的鞋子,结果被水冲走,岸边的市民跳入长江营救并未成功。在三天后,徐某浮出江面已经溺亡,究竟是因为谁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长江边

长江边

  在去年的六月份,徐某在长江公园水幕电影附近独自游玩,正巧碰到了路过的陈某带着自己的侄儿陈乙,两个小孩子的感情非常要好,陈乙称自己想要去滨江路散步,徐某听到之后想要一同去,陈某和陈乙并未拒绝。

  就在途中陈乙和徐某说自己想要去长江的浅水区域泡脚,于是三人就越过长江公园管理处设置的严禁市民到江边踩水的警戒带到达浅水区域。就在这个期间,徐某的鞋子掉进了长江水中,他为了去捡鞋子不慎落到了长江中,被江水冲走之后溺水死亡了。

警方现场调查

警方现场调查

  警方介入调查后认为,徐某溺水死亡,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由他人蓄意所致的,所以认定为是意外事件。徐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共58万余元。但是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陈某只承担了15%的赔偿责任,大概需要赔付87000多。陈某向记者表示虽然自己觉得有点冤,但是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且已经向原告支付了赔偿金额。可是徐某的父母。一审宣判后,并不服提出了上诉,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男童落水的大概位置

男童落水的大概位置

  法官分析徐某仅有十岁,并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行为控制,安全意识都相对较弱。而陈某作为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再外出玩耍没有口头上的明确拒绝徐某跟随。在三人成团游玩之时,陈某对于徐某也有临时性的管理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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