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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扬言跳轨被判刑 严重占用公共资源被判刑后悔不堪

编辑:小男2018-09-08 18:05:15

  扬言跳轨被判刑?时至今日,事件主角姚某想到此事仍悔恨不已,因为自己的冲动之举,招致了一个极不光彩的“全国第一”。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男子要跳轨?自杀也会被判刑吗?

  让我们回到2018年的2月8日,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友谊路站,时值下午四点多,正是出行晚高峰的时候。33岁的姚某突然出现在车站站台挡板一侧,想要跳轻轨轻生。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江汉区公安分局均派警至现场处置警情,消防中队也出动救援车及旗下警民着急火燎赶至现场,警方多次极力劝阻姚某,但是拒不接受,坚持扬言要跳轨自杀。

扬言跳轨

扬言跳轨

  当日下午17时30分,两名民警在确保姚某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姚某在通话时较为情绪稳定的瞬间进入轨道区间,趁姚某放松警惕,分别抱住姚某的腰部和腿部,成功将其救下。

  最终救援工作成功,但姚某的行为直接导致轨道交通1号线断电停运超过40分钟,沿线站点、换乘站约30万乘客滞留,方圆两公里内车辆严重拥堵,交通一度瘫痪。事件中,群众110报警达19次,严重影响了正常公共秩序。

跳轨轻生男子

跳轨轻生男子

  据悉,事件中,姚某对民警劝阻全然不顾,看到桥下聚集群众,车辆严重拥堵时,依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并给家人发送信息,还声称自己要成网红了。

  当日,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同时,公诉机关认为姚某欲跳轨自杀,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姚某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应受刑罚处罚。

警方劝说跳轨男子

警方劝说跳轨男子

  近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姚某能够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坦白,应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据了解,以跳轻轨扬言自杀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国是首例。

  男子自述自己行为愚蠢,非常后悔。在警方调查中,姚某称自己因欠下巨债,觉得愧对家人,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于是产生轻生念头。

  从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开通以来,每年都会发生2-3起类似事件,因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未追究刑事责任。而姚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追究刑责一方面是对他惩戒,另一方面让人们借此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男子扬言跳轨被判刑,警方友情提醒,遇到困问题时,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寻求解决途径,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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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跳轨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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