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这种结果让百姓心安
编辑:小男2018-09-02 21:58:21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杀死刘海龙死亡案,近日来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昆山市公安机关于当日对于海明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当即派工作人员查阅案件证据材料,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监控中的事发现场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昆山检察机关今天也发布通报,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事发过程
此案件的发生过程大家也都有所了解,监控拍的也非常清楚。根据公安机关的依法判决,认为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本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于海明供杀刘海龙原因
该消息一出,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这是社会的进步,正当防卫就不应该体谅最后的弱者。主动伤人者,无论最后变成什么样子,他都应该自己承担责任。不是说伤了人,最后没干得过对方,就代表自己是受害者,国外有私闯民宅警示无效可击毙的法规,我们不要求这么严格,只求在特殊的环境下,可以无顾虑的保护自己。
这样的结果是大家乐意见到的,也是符合人民民意的,也给那些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一个警示:弱者不是一直都弱,也不是可以任由人欺负的,他们在受到暴利时,采取必要保护自己的措施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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