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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玩具商被罚:因盗版小猪佩奇被判罚款15万

编辑:小男2018-08-24 23:25:49

  我们知道国内著作权侵权纠纷大多数都是以调解为主,可是最近有一件著作权侵权案是经过法院判决的。专业人士称,这是里程碑式的判决。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著作权纠纷案

著作权纠纷案

  “小猪佩奇”动画形象著作权所有人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和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认为该动画形象被盗用,于是将广东汕头市两家公司聚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乐玩具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用网上宣判的方式,公开宣判了 “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判决被告两公司赔偿共计15万元。据说该案件为全国首例公开判决的著作权侵权案。

小猪佩奇

小猪佩奇

  艾贝戴公司和娱乐壹公司一致认为,聚凡公司未经过许可久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嘉乐公司未经过许可就生产且销售涉案侵权产品,严重侵害了其拥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可是有网友提出质疑了,聚凡公司和嘉乐公司是直接就盗用小猪佩奇的形象吗?之前一点都没有和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接触过吗?那他们怎么没盗用其他的动画形象呢?

  而经过调查,本案被告之一嘉乐公司曾经与“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的国内代理商,深圳山成丰盈有限公司商谈过授权的相关事宜,并在当时已经签订了书面授权书,但是嘉乐公司超过授权期限、范围和授权渠道生产、销售“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玩具,故至侵权取证日实际还未获得合法授权,而聚凡公司从未和代理商洽过任何有关小猪佩奇的授权事宜,它直接从嘉乐公司进的货,更加没有获得合法授权。

中国玩具商被罚款

中国玩具商被罚款

  此案件被法院合理判决,娱乐壹公司在一项声明中表示对判决结果的欢迎,并说这是给市场发出了保护著作权的正确信息。而当时参加旁听案件的法官也说,从某种角度说这起案件是一个里程碑,对混乱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这是首例针对生产环节侵犯著作权的判决。

  里程碑式的判决,也是在告诉国内的广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法、守法,切不可钻了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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