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涉黑案宣判 盘踞煤矿20多年曾威胁当地政府!
安徽涉黑案的发生还要追溯到二十一年前,主要犯罪人员史大卡集结社会人员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组成了犯罪组织,对芦岭阳光能源公司以及腾岭公司的原煤运输和销售产业进行垄断,甚至威胁当地政府、破坏选举,对人民群众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主要犯罪人史大卡被判处二十年的有期徒刑,其他成员都一一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安徽涉黑案宣判
近日,由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大卡等18名被告人涉嫌利用黑社会集团犯罪一案,在宿州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史大卡被判处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本案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史大卡被指控8项罪名,另外14名被告人都一人身兼数罪,这个黑社会组织有多达30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大卡在二十一年前,集结社会人员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组成了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大量非法利益,并采用各种方式维系组织生存与发展。十余年来通过各种违法手段,欺压残害群众,更是疯狂作案,实施了15起违法行为,造成1人重伤,另外还有10人轻伤。
安徽涉黑案宣判
一审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芦岭镇及周边形成了强势地位,对芦岭阳光能源公司以及腾岭公司的原煤运输和销售产业进行垄断。甚至威胁当地政府、破坏选举,对人民群众造成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史大卡被一审法院数罪并罚,判处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安徽涉黑案宣判
安徽涉黑案的宣判,是对目无法纪的犯罪分子的一次严惩,史大卡的涉黑团伙,不仅垄断安徽当地两家公司的原煤生产和销售业务,为获取利益不择手段;更为严重的是,竟然公开威胁当地政府,不把国家执政部门放在眼里,这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不仅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还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