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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收到录取通知书和判决书 18岁小伙为何如此?

编辑:小男2018-08-17 20:01:51

  近日,重庆大足刚参加完高考的18岁小伙刘某,在网吧上网时因一念之差,偷拿了他人手机,被法院判决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而随着判决书到来的,还有他梦寐以求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缓行执行期间,他不能离开户籍所在地,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大学梦或许就此破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刘济生被警方抓获后指认现场

刘济生被警方抓获后指认现场

  据大足区公安局民警介绍,今年7月1日,刘济生在大足一家网吧通宵上网,睡觉醒来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后,他看见正在睡觉的邻桌手臂下压着一部黑色手机。在确认不是他遗失的手机后,想弥补损失的他,趁机将别人手机盗走,然后从网吧后门逃离。

刘济生被警方抓获后指认现场

刘济生被警方抓获后指认现场

  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刘济生从网吧出来后一路小跑,一口气跑到大足老车站。他拿出偷来的手机开机,却发现需要指纹锁。试了几次无法打开后,他担心手机的主人会打来电话,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偷窃。惊慌失措的他为逃避处罚,将偷来的手机扔进垃圾桶,然后坐车回家。

  7月3日,大足区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民警找上门,刘济生没反抗,也没狡辩,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偷窃行为。他告诉办案民警,那三天的生活,每一天都让他提心吊胆、痛苦不已,当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反而松了一口气。他认为做错了事,接受处罚就是了,这样简单一些。

法院对刘济生盗窃手机一案的判决书

法院对刘济生盗窃手机一案的判决书

  从大足警方了解到,经警方核实,刘济生并无前科,其盗窃的手机经有关部门认定价值3591元。大足区检察院在移送起诉时认为,刘济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可适用缓刑。

法院对刘济生盗窃手机一案的判决书

法院对刘济生盗窃手机一案的判决书

  今年8月8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对刘济生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其拘役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8月9日,刚被判处缓刑的刘济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

  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刘济生对同时拿到通知书和判决书表示,上大学是我最渴望的,录取通知书是我几年奋斗的结果,对我来说可能是人生的转折点,判决书对我来说是一阵狂风,把我所有希望都吹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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