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借贷不还 “校园贷非法”竟成理由
400多名大学生为了买昂贵的手机向“校园贷”伸手,拥有手机后这些大学生并没有还钱,于是成了被告。令人震惊的是,法院开庭后尽然无人应诉,经过调解只有3人主动还钱。而这些大学生不还钱的理由是,“校园贷”属于违法,这样借的钱不用还。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却始终没有学生主动应诉。

笔者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无法想象这群年轻人眼看着自己就要沦为当代老赖,还当的这么理直气壮。那么,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隐情?自2017年年末起,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了被告。据主办该案的法官介绍,从双方的借款合同看,这批“校园贷”是大学生通过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借贷,每个案件借款金额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来买高档手机,而借款的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且均不在南宁。

该系列案立案后,法院曾向借贷合同上大学生所留地址快递寄送应诉材料,但他们却发现不少应诉材料都被拒收。法院还向最早立案的3名江西大学生所在的学校发函,希望校方能督促被告应诉。但开庭时,3名大学生均未应诉。到目前为止,该系列案没有一名大学生主动应诉。6月初,主办法官和原告方专门赶赴贵阳两所高校,找到20名被告大学生,希望协商还钱事宜,然而竟无一名大学生愿意参加。于是,法官只好通过高校老师进行沟通,并说明原告方已经放弃了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归还借款就可以结案。最终,有三名已经找好工作的学生家长怕此事耽误孩子的前程“不得已”还了钱。

除了消极应诉,借款的大学生还成立了QQ群,异口同声:国家在打击高利贷、非法放贷,这个“校园贷”就是非法放贷,所以,钱根本不用还。法官对此表示,如果败诉还不还钱将给他们的个人信用留下污点。如果这些大学生还一直不还款,并消极应诉,缺席审理,那么对他们会非常不利。一旦最终判决这些大学生败诉,他们仍不还钱的话,企业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到时候,他们可能会成上“黑名单”的老赖,“如果真的被‘黑名单’记载在册,不仅要还钱,还会给他们的个人信用留下污点,连坐飞机、坐高铁、考公务员、注册公司等等这些都会受到限制。”

近年来,“校园贷”一直成为轰动校园乃至社会的话题之一,而因为不良“校园贷”产生的跳楼、自杀、裸持等悲剧也在不断上演。一方面一些“校园贷”利用“低首付、低利息”的虚假宣传误导、引诱学生“自投罗网”,另一方面,部分学生本身金融知识匮乏以及爱慕虚荣的心理也使得这些不法机构“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