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交警队 原因竟然是这个
编辑:小男2017-12-10 01:35:40
如今交通便利,家家户户都有了自己的小车,但是交通安全成为我们时刻谨记的事情。而近日,西安的车主姚先生收到一份因“车未让人”的处罚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认为自己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已明显减速,站在路边的人并非在人行道上,处罚没有依据。
今年8月,姚先生收到了一条交警碑林大队通过微信推送的处罚信息,内容为8月29日下午4时41分51秒在长安路草场坡西口路南实施了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对他给予罚款100元并扣3分的行政处罚。
监控画面
姚先生说,收到信息后,他仔细查看了交警部门抓拍的三张照片,显示的时间为8月29日下午4时41分51秒至52秒,当时他的车正在通过斑马线,两名行人打着伞站在距离车辆两三米远的地方,紧挨斑马线,但并未在斑马线上。他认为自己没有交警部门所称的交通违法行为,于是将交警碑林大队起诉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书》,判令交警碑林大队退还收取的100元罚款、恢复扣除的3分并承担诉讼费用。
车未让人
交警如今出台了许多交通规则来避免交通事件的发生,而对于行人或者车主来说,遵守交通规则是要时刻谨记在心的,有多少血的教训都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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