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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二审宣判结果出炉 徐父这样回应宣判结果……

编辑:小男2017-09-15 14:20:43

  一张录取通知书让这个18岁的姑娘带来了无限的美好,可一通诈骗电话却将她推入了死亡的深渊。不少网友依然在关注着去年“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的相关进展,就在今天,此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出炉了,二审宣判结果究竟会是怎么样呢?

  2017年9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并送达了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徐玉玉案二审

徐玉玉案二审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罚金十万元到六十万元不等。

  宣判后,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伙同原审被告人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诉人陈文辉还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又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陈文辉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直接拨打诈骗电话,骗取徐玉玉的钱款,造成徐玉玉死亡,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宣判结果

二审宣判结果

  徐玉玉电信诈骗案二审宣判结果已经出炉,你对这样的结果满意吗?据了解,徐玉玉父亲对与此案的二审结果表示“这样就行,判的很好”,虽然徐玉玉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此案的典型性也是给所有正在参与或想要参与电信诈骗的人敲响警钟,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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